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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征求《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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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1 23: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征求意见稿)》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卫医血便函〔2008〕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加强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各项技术操作,我司组织专家对1997年下发的《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下,请你单位自行下载后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讨论,并于9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司。逾期不予反馈,视为无不同意见。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胡翔 于廉
   电话:010-68792198、68792734
   传真:010-68792513
   电子邮箱:xyc@moh.gov.cn
    二ΟΟ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23: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征求意见稿)》

1  献血者选择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血液安全,血站应从低危人群中招募无偿献血者。在血液采集前,血站应正确履行对献血者的血液安全教育、登记、健康征询和检查、血液初筛、献血适宜性评估以及告知、记录、标识等规程。工作人员应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资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捐献全血和血液成分的献血者选择。
1.1  献血者咨询和教育
1.1.1  建立《献血者招募指南》,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和动员,从低危人群中招募无偿献血者。
1.1.2  接受献血咨询,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对献血者履行相关事项的告知义务。
1.1.3  应向献血者提供血液安全宣传材料,建立献血登记前献血者自我排除机制。内容主要包括:无偿献血对于血液安全的重要意义,输血相关传染性疾病、高危行为、危险因素接触史、免疫接种或药物使用等情况对于血液安全的影响,献血过程和献血前中后注意事项,献血后保密性弃血的程序等。
1.2  献血登记
1.2.1  应核对献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带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现役军人的有效证件包括士兵证、军官证和警官证;其它有效证件包括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
1.2.2  应对献血者既往献血记录进行核查,确保献血者年龄、献血间隔期符合相关要求,无暂时或永久不适宜献血的记录。
1.2.3  应指导献血者正确填写《献血登记表》,进行个人信息登记。
1.2.4  血站应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服务环境,并保护献血者的隐私。
1.3  健康征询
1.3.1  应指导献血者正确填写《献血者健康情况征询表》,献血者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予以签名确认。
1.3.2  依照《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献血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征询,包括高危行为、疾病史、免疫接种、药物使用、疫源接触等内容。
1.4  健康检查
应依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各项检查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完整填写健康检查项目,并签名确认。
1.5  献血前血液初筛
1.5.1  血液标本采集前,应对献血者身份及其所填表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液标本。
1.5.2  筛查项目:应依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进行血液初筛。
1.5.3  血液初筛标本采集方法
1.5.3.1  指血:选择无名指,用有效消毒剂对无名指指腹的上外侧进行消毒。用力按住已消毒部位的旁侧,使用一次性的采血器材进行穿刺,轻轻挤压穿刺部位下侧,让血液流出。应尽量避免反复、用力挤压。用消毒棉签擦拭流出的第一滴血后,用毛细管收集所需血量。血液标本收集过程中,应避免空气混入毛细管中。
1.5.3.2  静脉血:选择肘部静脉,确认穿刺部位无皮肤破损。在穿刺部位上方4-10厘米处系紧压脉带,依照采血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抽取所需血量。将血液沿试管壁缓慢注入试管内,注入时应防止溶血。应确保抗凝剂与标本管内的血液充分混匀,血液标本无污染、无外漏。一次性采血器材使用后,应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1.5.4  筛查方法
选用的仪器、设备、试剂、器材以及筛查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附带的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1.5.5  填写血液初筛结果,并签名确认。
1.6  献血适宜性评估
由接受过培训、具有资质的医护人员根据献血者的健康征询、健康检查以及血液初筛的结果,对献血适宜性进行评估,作出是否适宜献血的结论,并签名确认。对于不适合献血的,应作出暂时或者永久不适宜献血的判断。
1.7  献血者告知
应将献血适宜性评估的结论告知献血者,由献血者签名确认。对于不适宜献血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对于暂时不适宜献血的,应告知不宜献血的间隔时间。采集血液成分时,如需使用药物进行血液成分动员,应明确告知献血者,征得献血者同意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实施。
1.8  标识和记录
1.8.1  血液的标识应采用条形码技术。
1.8.2  献血条码应粘贴在献血登记表上,必须与相应的血袋、导管、试管等一一对应。采血人员应仔细核对。
1.8.3  所有相关记录应按照质量记录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保存和销毁。
1.8.4  应对献血者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履行保密义务。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23: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2  采血操作规程
2.1  采血前准备
采血环境、设备应严格定期清洁、消毒,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Ⅲ类环境标准执行,每个采血工作位应有独立的采血、留样、记录、贴标签的操作设施和缜密流程。
2.1.1  配备处理献血不良反应的急救药品与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在有效期内。
2.1.1.1  基本急救药品包括:强心、升压、呼吸兴奋、抗过敏、镇静、扩容等药品。
2.1.1.2  基本急救器材包括:开口器、氧气瓶、输氧套管(面罩)、一次性无菌静脉输液器及输液针头、无菌注射器及针头。
2.1.2  检查一次性采血袋,确保外包装严密、无破损、无霉变,在有效期内使用。
2.1.3  开启、检查、校正采血仪(秤)。
2.1.4  开启、检查高频热合机,调整合适的热合强度。
2.1.5  做好采血物品准备。
2.1.5.1  有效消毒剂:2%的碘酒、75%的酒精或其它有效消毒剂。
2.1.5.2  基本采血物品包括:惟一性条形码标识、献血记录、采血椅(床)、一次性垫巾(纸)、止血带、消毒棉签(棉球)、敷料﹑止血钳(止血夹)﹑剪刀、标本管(架)、血液与标本运输箱、一次性利器盒、专用医疗废弃物品箱(袋、桶)。开展成分献血应准备血液成分采集设备(血细胞分离机)及相关物料。
2.1.6  向献血者提供咨询和护理;献血者需要清洗肘部献血部位时予以指导。
2.2  采血操作
2.2.1  采血人员应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卫生;不得佩带饰物,如戒指、手镯(链);操作前用消毒剂消毒双手,每接待一位献血者后用消毒剂消毒双手或更换乳胶手套,并更换止血带和一次性垫巾(纸)。
2.2.2  采血前核对献血者有效身份证件、献血适宜性评估结论、献血条码,唱读确认献血者姓名和献血量。
2.2.3  采血前检查确认采血袋无渗漏、无破损、无霉变、管路无折叠,保存液无混浊和异物,护针帽无脱落,并在有效期内。
2.2.4   查看双肘,无新鲜穿刺痕迹。选择肘部充盈饱满、弹性好的静脉作为穿刺静脉。
2.2.5  在穿刺部位上方4 - 10厘米处用止血带系紧(或血压计袖带加压),以能阻断静脉回流而不阻断动脉血流为宜。
2.2.6   选好静脉穿刺点,以穿刺点为中心,用消毒剂采取自内向外螺旋式的方式消毒皮肤,切忌往返涂拭。消毒面积不得小于6厘米×8厘米,待干,以保证消毒剂有效作用时间,消毒后的部位若再次接触(被污染),应重新消毒。
     2.2.7   穿刺前再次检查采血袋确保无异常,并采取措施防止空气进入血袋(如用止血钳、止血夹等),取下护针帽,检查针头无弯曲、无倒钩。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静脉穿刺。
2.2.8  静脉穿刺成功后,立即维持静脉穿刺点与血袋的落差并启动采血仪(秤)保证采血全过程血液和保存液充分混匀。保持针头位置稳定,血流通畅,固定针头位置,用敷料保护好穿刺点。
2.2.9  嘱献血者间断做松手、握拳动作,以保持血流畅通。对血流不畅者,应及时调整针头位置,以防采血中断。当不易观察血流时,应注意观察穿刺部位有无异常及血袋重量是否递增。
2.2.10  做好献血者护理,与献血者进行交流,观察献血者面色、表情,及时发现并处置献血不良反应。
2.2.11  一次只能对一份献血记录、血袋和标本管贴签。经核对后,将惟一性条形码标识牢固粘贴在献血记录、采血袋、转移袋、血袋导管、标本管上。
2.2.12  当血量达到要求时,嘱献血者松拳,松开止血带,用止血钳(夹)夹住针柄后导管,用消毒棉球按压穿刺点上方,拨除针头,按压片刻至无出血。
2.2.13  嘱献血者用手指压迫穿刺点10分钟并抬高手臂,或用弹力绷带包扎穿刺点1小时,避免出血或形成血肿。
2.2.14  如需第二次穿刺,须征得献血者同意并更换手臂,使用新的采血袋重新穿刺采血。
2.2.15  若采集200ml血液的时间大于5分钟或采集400ml的血液大于10分钟,该血液应特殊标识,不能用于制备血小板和新鲜冰冻血浆的制备。
2.2.16  采血结束后,在献血记录上记录采血结束时间及血液采集量,并告知献血者。
2.2.17  机采成分血液时,可选择补充钙剂。完成静脉穿刺后按照血液成分采集设备(血细胞分离机)操作说明操作并设定相应的参数。采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持续观察机器的工作状态、抗凝剂的滴数,做好采集过程的监护和记录。
2.2.18  血小板采集完成后,从机器中取出,制品轻轻摇动3~5分钟,使血小板解聚并混匀,放入血小板保存箱,在22±2℃的环境下振荡保存。
2.3  血液检测标本
2.3.1  应对标本采集前的准备、标本的标识、标本的采集、登记和保存过程实施有效控制,确保标本质量 。
2.3.2  应采用真空采血管采集血液标本。血站血液检测常用的真空采血管包括:
2.3.2.1  普通管和促凝管适用于生化、免疫等血清学检测。
2.3.2.2  EDTA-K2 、EDTA-K3抗凝管适用于血型、血细胞分析等。
2.3.3  留取同一献血者两份血液标本。先留取非抗凝血液标本,后留取抗凝血液标本。
2.3.4  留取血液标本时,应将血液沿试管壁缓慢注入标本管内,防止空气进入血袋和真空采血管。应保证抗凝管内促凝剂或抗凝剂与血液充分混匀。保证血液标本管不被污染。  
2.3.5  分段热合血袋导管,供交叉配血和血液标本保存使用。全血采集后应在血袋上保留至少20cm长度注满全血的血袋导管。血液成分采集后应在血袋上保留至少15cm长度注满血液成分的血液导管。
2.3.6  将针头与采血导管分离,针头放入利器盒内。
2.3.7  认真核查献血登记表、献血记录、采集的血液、标本管、血液导管、留样小袋上的惟一性条形码标识,确保一一对应。
2.3.8  血液标本的质量要求,血液标本的保存、包装、运输(集中化检测标本的运输)和交接见“4.2献血者血液检测前过程的管理”。
2.4  献血后护理及告知
2.4.1  献血后护理。
2.4.1.1  为献血者提供点心和饮料。
2.4.1.2  检查穿刺部位有无渗血或出血,若有出血应抬高手臂,并继续局部压迫。
2.4.1.3  献血后应休息10—15分钟,无异常反应方可离开。
2.4.2  献血后告知
2.4.2.1  穿刺点上的敷料应保留12小时以上,避免穿刺点感染。
2.4.2.2  献血后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保证充足的睡眠。
2.4.2.3  及时补充水分,有助于血容量恢复。
2.4.2.4  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当日避免饮酒。避免暴饮暴食。
2.4.2.5  血站的联系方式。
2.4.3  向献血者颁发《无偿献血证》,并表示感谢。
2.5  采血后现场消毒与污物处理
2.5.1  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采血区域,用消毒剂擦拭操作台及采血器材,清洁地面。     
2.5.2  医疗废物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存放、分类、标识、交接。
2.6 血液的运输和信息录入
2.6.1  血液放置专用容器内,按照冷链的要求进行运输和搬运。
2.6.2  血液应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并履行签收手续。
2.6.3  献血登记表、献血记录等相关信息应及时录入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2.7  献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
2.7.1  设置环境卫生整洁、能为献血者提供隐私保护的献血不良反应处理场所,专人处置献血不良反应并全程监护,防止献血者发生意外伤害。
2.7.2  穿刺不佳造成局部血肿的处理措施为:停止采血,拔出针头,用敷料紧压穿刺点,让献血者将手臂抬高至心脏水平以上。
2.7.2.1  静脉穿刺造成的血肿应持续按压至少15 分钟,出血停止后用弹力绷带包扎穿刺点至少4小时。
2.7.2.2  动脉穿刺造成的血肿应持续按压至少15 分钟,出血停止后用弹力绷带包扎穿刺点至少6小时。
2.7.2.3  嘱献血者24小时内应局部冷敷,24小时后改为局部热敷。
2.7.3  发生轻度献血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采血,头低脚高位平卧,保暖并在空气流通处充分休息,适时提供饮料和点心。
2.7.4  发生中度献血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采血,头低脚高位侧卧,保暖,防止呕吐窒息,监控血压或脉搏。症状减轻后按轻度献血不良反应处置。
2.7.5  发生重度献血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采血、头低脚高位侧卧,松开衣领和腰带,脱去紧身衣物,保暖,保持呼吸畅通,监控血压、脉搏。用拇指掐人中或合谷穴,低流量给氧,症状减轻后按轻度献血不良反应处置。若上述处置无缓解,必要时给予急救药物或立即转送医院。
2.7.6  重度献血不良反应必须及时报告。对出现献血不良反应的献血者应及时进行回访。
2.7.7  发生成分献血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确保献血者安全。
2.7.8  应对所有献血不良反应完整、准确的记录,包括:症状、体征、处置、转归。
2.7.9  定期对所有献血不良反应发生及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23: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3 血液成分制备操作规程
血液成分制备是用离心分离、照射、过滤及光化学等方法制备各种血液成分,包括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浆和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品等。
3.1血液成分制备的一般要求:
3.1.1血液成分制备的环境要求
3.1.1.1  血液成分制备的环境应整洁卫生,定期有效消毒。
3.1.1.2  密闭系统制备血液成分,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
3.1.1.3  开放系统制备血液成分,整体须在《医院消毒卫生标准》Ⅱ类环境、局部在《医院消毒卫生标准》Ⅰ类环境中进行。
3.1.1.4  辐照室的环境,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
3.1.1.5  血液成分制备环境温度应满足冷链的要求。血液成分制备应尽可能缩短室温条件下的制备时间,以确保血液成分制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1.2  血液成分制备的设备要求
3.1.2.1  血液成分制备所涉及的设备应与相应工作匹配,其数量及功能应能满足制备工作的要求。
3.1.2.2  血液成分制备的关键设备,必须建立设备档案;应建立和实施设备的确认、维护、校准和持续监控等管理制度,实施惟一性标签及状态标记,以确保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
3.1.3  血液成分制备的物料要求
3.1.3.1  成分制备所涉及的物料应能满足制备工作的需要。
3.1.3.2  成分制备所涉及的物料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确认。
3.1.3.3  使用物料前,必须检查物料的有效期、外观质量等,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物料,进行有效标识、隔离,防止误用。
3.1.4  血液制备程序和方法的审核确认
开展新的血液成分制品制备前或原血液成分制品制备条件发生改变时,血液制备程序和方法需进行确认。
3.1.5  血液成分制备前的血液要求
3.1.5.1  血液接收时,须核对血液数量,检查血液外观、血袋标签及血液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等内容,确认符合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成分制备。
3.1.5.2  用于制备手工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及冷沉淀凝血因子的血液应采集顺利、无凝血。
3.1.5.3  制备冰冻红细胞的血液自采血之日起6日内进行制备。
3.1.5.4  采用白细胞滤器制备少白细胞血液成分制品,应在血液贮存前进行制备。
3.1.5.5  制备血小板的血液保存温度为22±2℃。
3.1.6  血液成分制备的时间要求
3.1.6.1  制备浓缩血小板应在血液采集后6小时内完成。
3.1.6.2  制备新鲜冰冻血浆时,抗凝剂为CPD、CP2D、CPDA-1的血液应在血液采集后8小时之内分离并速冻,抗凝剂为ACD的血液应在血液采集后6小时之内分离并速冻。
3.1.6.3  自血液采集至冰冻完成的时间超过3.1.6.2中规定的时间,可制备冰冻血浆。
3.1.7  血液成分制备离心时的温度要求
3.1.7.1  制备血小板浓缩液的离心温度为22±2℃。
3.1.7.2  制备冷沉淀凝血因子的离心温度为2±2℃。
3.1.7.3  制备其它血液成分的离心温度为在4±2℃。
3.1.8  血液制备过程的标识要求
3.1.8.1  使用联袋制备时,在原袋和转移袋分离之前,应检查每个血袋上献血条码的一致性。
3.1.8.2  血液进行过滤、分装和冰冻等操作而需要采用非一体性的血袋时,必须保证在每一个血袋贴上正确的献血条码。
3.1.8.3  应对血液制备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3.1.9  血液制备过程的目视检查要求
3.1.9.1  每一袋血液在接收、离心、分离、热合及交付的各个环节都应经过目视检查。
3.1.9.2  血液制备过程的目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血袋标签是否完整、是否有渗漏、离心界面是否清晰、血浆外观颜色是否正常及热合口是否严密等。
3.1.9.3 在血液制备过程中若发现有质量异常,应按不合格品实施标识、隔离及进一步处理;血袋渗漏的一律报废,不得用于临床。
3.1.10  血液成分制备的质量记录
3.1.10.1  血液成分制备记录应确保对血液制备过程的人员、设备、血液来源和原材料、方法、环境条件及相关信息的可追溯性。
3.1.10.2  血液成分制备的质量记录主要包括:血液交接,成分制备的过程,仪器使用、维护校准,成分室环境控制,医疗废物的处理等。
3.1.11  血液制备过程中,有关血液接收、成分制备及血液成分制品交付等信息必须正确输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
3.1.12  制备的血液成分制品质量,须达到《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
3.1.13  血液成分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2  多联袋血液成分制备
利用多联袋技术,依据不同的离心转速、时间和温度,在适宜的条件下进行血液成分的制备。
3.2.1  离心
3.2.1.1  根据离心机种类和血液成分制品的制备要求,确定离心时间、温度、转速。离心温度见3.1.7
3.2.1.2  将多联袋按不同制备要求,分别整理,平衡血袋;必须将所有的平衡物和多联袋放入离心杯中并将离心杯对称放入离心机内。
3.2.1.3  根据不同血液成分制品的操作规程进行离心,最大相对离心力不能超过5000g。
3.2.1.4  离心过程中须对离心机的运行进行监视并记录。
3.2.1.5  离心机停止转动之前,不可开盖,不可晃动。
3.2.1.6  离心工作结束后,擦拭、保养离心机,清洁整理台面、地面卫生。如有漏血,立即用有效消毒液消毒处理。
※ 离心机转速与相对离心力的换算公式为:
RCF(g)=11.18×(rpm/1000)2×R  rpm=299×√RCF/R  
式中: RCF为相对离心力,R为半径,rpm为转速,
离心半径是离心机轴中央到离心机杯底间的距离,单位用厘米表示。
3.2.2  血液成分分离
  血液成分分离有虹吸、夹板法及机器分离方法。机器分离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3.2.2.1  离心后的外观检查
3.2.2.1.1  离心后轻轻取出离心杯,观察血袋、塑料管有无渗漏,离心杯中有无血痕,如有破损应查找渗漏点。血袋破漏的,应作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记录包括:血袋生产厂家、产品批号、破损部位、血袋编号等。
3.2.2.1.2  观察血液的分层情况,若有分层不清、脂血严重、血细胞比积过低等不合格项目,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3.2.2.2  二联袋制备(2种血液成分)。
经一次重离心可制备浓缩红细胞和血浆,若需制备血清可用无抗凝剂的二联袋制备。
3.2.2.3  三联袋制备(2~3种血液成分)。
3.2.2.3.1  红细胞、新鲜冰冻血浆(FFP)的制备程序:第一次重离心后将一定量的血浆分入第2袋;再将第3袋的红细胞保存液加入原袋与红细胞混合即为悬浮红细胞。热合分开红细胞袋,血浆再经第二次重离心,上清血浆分入第3袋中,速冻并冰冻保存,如符合3.1.6.2的时间要求,制备成新鲜冰冻血浆。
3.2.2.3.2  红细胞、浓缩血小板(PC)、乏血小板血浆(PPP)的制备程序(富血小板血浆法):第一次轻离心,制备富含血小板血浆(PRP)和红细胞,红细胞含一定量血浆及保存液。再次将PRP袋重离心,制备PC和PPP,不保存PC容量留25~30ml/袋,保存PC容量为50~70ml/袋。PC在室温静置1~2小时,使其自然解聚后,轻摇血袋使其成为均匀混悬液,在22±2℃的环境下振荡保存;PPP速冻并冰冻保存。
3.2.2.3.3  红细胞、冷沉淀凝血因子血浆的制备程序:第一次重离心,将血浆分入第2袋,第3袋保存液加入原袋红细胞内,若血浆外观符合质量要求即与另一空袋立即速冻并冰冻保存,待制备冷沉淀凝血因子使用(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详见3.6)。
3.2.2.4  四联袋制备(3~4种血液成分)
3.2.2.4.1  红细胞、浓缩血小板、冷沉淀凝血因子及冷上清的制备程序(PRP法):第一次轻度离心,将PRP分入第2袋,原袋红细胞与保存液混合,即为悬浮红细胞。PRP再次重度离心,制成PC和PPP,PC容量同3.2.2.3.2,PPP及空袋一起速冻并冰冻保存(冷沉淀凝血因子及冷上清的制备详见3.6)。
3.2.2.4.2  红细胞、浓缩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FFP)的制备程序(白膜法):第一次重离心,将血浆分入第2袋,将含有一定量血浆及白膜层分入第3袋;再将第4袋的红细胞保存液加入原袋与红细胞混合即为少白细胞的红细胞。第3袋及另一空袋再次轻离心,分离制备成PC。血浆制备符合3.1.6.2,即为FFP。
3.3  开放性血液成分制备
3.3.1  对血液成分制备的环境要求见3.1.1.3
3.3.2  血液成分制备所需器具应高压消毒,所用剪刀、盐水、针头等器材均应每袋一份,防止交叉污染。
3.3.3  工作人员进入净化室前应洗手并穿戴工作服、口罩、帽子和手套。操作应符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3.3.4  血液成分离心、制备程序参见多联袋血液成分制备。
3.4  洗涤红细胞制备
3.4.1  盐水联袋式洗涤红细胞(手工法):
用三联盐水袋或四联盐水袋洗涤红细胞时,应使用无菌导管连接设备连接红细胞袋和盐水袋。
3.4.1.1  三联盐水袋洗涤红细胞
三联盐水袋为3个容积为400ml的单袋,用塑料管道相连的密闭无菌、无热原系统。每袋内装有200ml注射用生理盐水,首袋有游离管或接穿刺针头一个,3个袋子之间用导管夹夹住,彼此不相通。
3.4.1.1.1  凡未超过保存期的红细胞均可洗涤。
3.4.1.1.2  将三联盐水袋首袋上的针头插入红细胞袋的进针座或用无菌导管连接设备与红细胞袋相连,使首袋内的盐水缓慢流入红细胞袋内,边加盐水边混合,将中间塑料管道用导管夹夹住。
3.4.1.1.3 4个袋子分别装于两个离心杯中(一侧装血袋与空袋,另侧装两个盐水袋),平衡后,离心杯对称放入离心机内离心。
3.4.1.1.4  离心后将血袋轻轻取出,悬挂于支架上或放入分浆夹中,将上清液及白膜层分入空袋内,然后热合并切断相连接的导管,弃去装有上清液和白膜层的废液袋。
3.4.1.1.5  依次反复洗涤红细胞至少3次。
3.4.1.1.6  最后一次挤出上清液及残余白膜后灌入生理盐水制成洗涤红细胞。
3.4.1.2  四联袋洗涤红细胞:
四联袋为4个容积为300ml(或350ml)的单袋,用塑料管道相连无热原、无菌的密闭系统。每袋内装有100~150ml注射用生理盐水,各袋之间用导管夹夹住,彼此不相通。
3.4.1.2.1  凡未超过保存期的红细胞均可洗涤。
3.4.1.2.2  将连接管与红细胞袋相连,使首袋内的盐水缓慢流入红细胞袋内,边加盐水边混合,混匀后将中间塑料管用导管夹夹住。
3.4.1.2.3  将5个袋子按要求放入离心机内离心。
3.4.1.2.4  离心后将血袋轻轻取出,悬挂于支架上或放入分浆夹中,把上清和白膜层分入空袋中,热合并切断相连接的导管,弃去废液袋。
3.4.1.2.5  同3.4.1.1.5
3.4.1.2.6  同3.4.1.1.6.
3.4.2  开放式洗涤红细胞
3.4.2.1  凡未超过保存期的红细胞均可洗涤。
3.4.2.2  在百级净化台内按无菌操作技术将无菌、无热原生理盐水加入被洗涤的红细胞袋内,热合后离心。
3.4.2.3  在百级净化台内分出上清液及白膜层至废液袋中。
3.4.2.4  同3.4.1.1.5
3.4.2.5  同3.4.1.1.6.
3.4.3  机器洗涤红细胞  
3.4.3.1  选择适用于血细胞洗涤设备所规定的储存期以内的红细胞。
3.4.3.2  按照细胞洗涤设备操作说明书进行洗涤制备。所制备的洗涤红细胞须达到《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
3.5  少白细胞的红细胞制备(滤器过滤法)
3.5.1  白细胞过滤方法按滤器生产厂家说明书操作。
3.5.2  检查待滤过血液的外观质量并充分混匀血液。
3.5.3  根据血液的规格选择合格的白细胞过滤器。
3.5.4  关闭过滤器袋上所有导管夹,用无菌导管连接设备将过滤器与血袋连接。
3.5.5  打开滤器两端夹子使主血袋内血液通过滤器流入贮存袋内,关闭滤器两端夹子。
3.5.6  用热合机热合切断少白细胞制品与滤器装置的连接,并留取血样以供临床血型鉴定及配血交叉使用。
3.6  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备
   
3.6.1  离心法:
3.6.1.1  取出待制备冷沉淀的新鲜冰冻血浆(FFP),置室温中约5分钟,待双联袋导管(连接管)变软后进行制备。
3.6.1.2  在2~6℃水浴装置中融化血浆。
3.6.1.3  当血浆基本融化时,取出血浆,在2±2℃的环境线重离心,使冷沉淀凝血因子下沉于塑料袋底部。
3.6.1.4  离心后将上清分入空袋内,血袋底部的沉淀内大约含有20~30ml血浆,即为冷沉淀凝血因子。
3.6.2  虹吸法:
3.6.2.1  同3.6.1.1
3.6.2.2  将新鲜冰冻血浆袋置于2~6℃水浴装置中,另一空袋悬于水浴箱外且位置低于血浆袋,两袋形成一定的高度落差。
3.6.2.3 新鲜冰冻血浆融化时,上清血浆随时被虹吸入空袋中,冷沉淀遗留在新鲜冰冻血浆袋中。在融化过程中控制水浴温度在2~6℃。
3.6.2.4  待新鲜冰冻血浆融化至约40~50ml时,即为冷沉淀凝血因子。
3.7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制备
3.7.1  手工制备法(羟乙基淀粉盐溶液洗涤法):
3.7.1.1  红细胞甘油化
3.7.1.1.1  取采集之日起6天内的全血或悬浮红细胞,离心去除上清及白膜层,用无菌接管技术将1单位红细胞转移至400ml血袋内。
3.7.1.1.2  红细胞在无菌条件下,缓慢滴加复方甘油溶液,边加边振荡,使其充分混匀。
3.7.1.1.3  在室温中静置平衡30分钟,置-65℃以下保存。
3.7.1.2  解冻冰冻红细胞
从-65℃以下的冰箱中取出冰冻红细胞,立即放入37℃~40℃恒温水浴箱中,轻轻振动使其快速融化,直至冰冻红细完全解冻。
3.7.1.3  冰冻红细胞去甘油化
红细胞去甘油化,采取渗透压梯度递减方法洗涤。洗涤冰冻红细胞质量须达到《全血及成份血质量要求》。
3.7.2  全自动细胞洗涤设备操作程序
3.7.2.1  红细胞加甘油冰冻操作程序
3.7.2.1.1  将400ml全血低温轻离心后挤去白膜和血浆,得到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制剂,用无菌导管连接设备将其与800~1000ml血袋无菌接合,然后将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制剂转移至800~1000ml血袋中。
3.7.2.1.2  将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制品用无菌导管连接设备与配套耗材的无菌接合。
3.7.2.1.3  红细胞甘油化按设备操作说明书操作。
3.7.2.1.4  将甘油化红细胞,室温静置30分钟,离心去上清液, -65℃以下保存。
3.7.2.2  红细胞解冻去甘油操作程序
3.7.2.2.1  将-65℃以下保存的冰冻红细胞取出,放入水浴箱中37℃--40℃,轻轻振动使其快速融化,直至冰冻红细完全解冻至液体状态后取出。
3.7.2.2.2  红细胞去甘油按设备操作说明书操作。
3.8  病毒灭活血浆(亚甲蓝光化学法)
3.8.1  亚甲蓝光化学法血浆病毒灭活原理为:亚甲蓝是一种光敏剂,可以与病毒的核酸以及病毒的脂质包膜相结合,在可见光的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使病毒核酸断裂、包膜破损,从而达到病毒灭活效果。
3.8.2  病毒灭活血浆操作规程
3.8.2.1  根据设备操作说明书设置医用血浆病毒灭活柜的参数。
3.8.2.2  根据血浆的规格选择适宜、质量合格的耗材。
3.8.2.3  用无菌导管连接设备将血浆袋与耗材连接。
3.8.2.4  将血袋悬挂于支架上,打开导管夹,使血浆经“亚甲蓝添加元件”,流入光照袋。
3.8.2.5  在医用血浆病毒灭活柜中进行光照。
3.8.2.6  光照处理后的血浆经病毒灭活装置配套用输血过滤器过滤,滤除亚甲蓝和绝大部分白细胞,即得病毒灭活血浆。
3.9  辐照血
采用血液辐照仪,用25~30Gyγ射线照射以灭活含有白细胞的血液成分制品中的活性淋巴细胞,从而防止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的发生。
3.9.1  按照辐照仪说明书的要求,设置程序及参数。
3.9.2  辐照血液制品,按照辐照仪说明书的操作规程操作。
3.10  速冻血浆操作规程
    速冻是保存血浆内各种有效蛋白质成分及生物活性因子的重要条件。为达到快速冷冻的目的,可采用速冻装置,具体操作按速冻设备操作说明书操作。
3.11  血液成分保存的条件及有效期限(见表3-1)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23: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4  献血者血液检测

本章节提供了与血站献血者血液检测过程相关的技术要求。适用于血站对献血者及其捐献
血液所实施的血液检测过程。
4.1  血液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一般要求
4.1.1  实验室应确保建立和改进血液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对检测前、检测中和检测后过程实
施控制和管理。
4.1.2  实验室应重视员工培训、员工能力评价,确保员工对质量管理的全员参与。
4.1.3  实验室应采用经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的诊断试剂,实施试剂在实验室的现场管理,
确保试剂在效期内使用。仪器设备、计算机系统的确认、使用、维护和仪器设备的校准活动应
文件化。
4.1.4  实验室应采取有效生物安全措施,确保实验室环境、实验室人员和临时进入实验室人
员的安全。
4.1.5  实验室应采用计算机系统控制检测过程。确保血液检测标本采用条形码进行标识,并
能够正确追溯至献血者捐献的血液和献血信息,以及检测操作者、仪器、试剂等相关信息。
4.1.6  实验室应确保血液标本检测前的送检过程得到管理。献血者血液标本应与相应的血液
和血液成分正确对应。标本的保存、运输和检测应在合适的温度和适当的期限内完成,以确保
血液检测质量。应正确实施标本交接。
4.1.7  实验室应确保所有血液和血液成分经过国家强制性血液筛查项目的检测。只有经检测
合格的血液方可发出。
4.1.8  实验室应采用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检测方法和程序。严格按照试剂或仪器的说
明书进行操作。实验室拟采用新的血液检测方法、技术,或变更现用检测方法和技术,需经过
确认方可使用。
4.1.9  实验室应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献血者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通常采用商品化试剂
盒。每次实验运行必须包括试剂盒内部的阴性和阳性对照品,其结果必须满足试剂说明书的要
求。同时应采用外部弱阳性质控品,监控实验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应确保每批实验结果发放之
前,质量控制结果满足既定要求。其它血液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见本章节有关条款。
4.1.10  实验室应确保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外部质量评价活动。
4.1.11  实验室应确保初次反应性标本依据本规程提供的检测策略进行检测和结果判定,并确
保:重复检测标本与初次检测标本正确对应;结果判断符合既定判定规则的要求;采用计算机
系统控制检测数据的判断和结果传输。
4.1.12  实验室应确保由授权人员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和签发。应采用计算机系统对不符合发
放标准的检测结果加以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发放的安全性。每个结果应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
4.1.13  实验室应确保正确保存血液留样标本,以及对留样标本的安全处置。
4.1.14  实验室应按《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保存血液检
测过程记录。
4.1.15  有条件的集中化检测实验室可采用补充实验完善阳性标本鉴定体系。

4.2  献血者血液检测前过程管理
献血者血液检测前过程包括标本送检、标本采集、标本包装与运输、标本交接和标本保存等过程。必须应用计算机系统管理检测前过程。献血者血液标本采集步骤见"2 采血操作规程"。
4.2.1  血液标本的送检
4.2.1.1  实验室应就血液标本送检的形式、内容等事宜与送检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以满足标本质量和可追溯性的要求。双方应至少明确
4.2.1.1.1  献血者的惟一性标识;
4.2.1.1.2  检测委托方的标识与联系方式;
4.2.1.1.3  标本类型、标本量、标本容器要求、标本运输及包装要求;
4.2.1.1.4  采集、送检和接收时间及执行人;
4.2.1.1.5  申请检测项目;
4.2.1.1.6  缓急的状态标识[普通或特殊];
4.2.1.1.7  检测报告送达地点;
4.2.1.1.8  血液检测申请的形式[纸制或电子]。
4.2.1.2  实验室如需进行委托检测,标本质量需满足委托实验室的相关要求。
4.2.2  血液标本的质量要求
4.2.2.1  按检测要求正确选择真空采血管;
4.2.2.2  试管应无裂痕、无渗漏,管盖无松动;
4.2.2.3  标本采集量应满足检测要求;
4.2.2.4  标本有惟一条形码,标识清晰;
4.2.2.5  标本无溶血;
4.2.2.6  根据血站血液检测项目的要求,应留取两管标本,分别用于生化和免疫学检测及血细胞分析(血型鉴定或血小板计数)。
4.2.2.7  核酸检测标本
4.2.2.7.1  用于核酸扩增检测的血液标本建议进行抗凝处理,按试剂说明书分离血浆,以避免核酸的降解。应根据实验要求选用适当的抗凝剂(乙二胺四乙酸、枸橼酸钠等)。
4.2.2.7.2  用无核酸酶的容器采集标本。避免微生物等污染。
4.2.2.7.3  应在标本处理区由专人处理标本。处理和保存用于测定核酸的标本应避免核酸酶造成的降解,通常要求在采样后4-8 小时内处理并低温保存。
4.2.3  血液标本采集
对标本采集前的准备、标本的标识、标本的采集、登记和保存过程实施有效控制,确保标本质量,防止标本登记和标识发生错误。具体要求见"2 采血操作规程"。
4.2.4  血液标本采集后的处理
4.2.4.1  血液标本采集后,按照标本质量要求进行标本的初步质量检查。如有判断明显不合格的标本,应及时处理以满足血液检测的要求。
4.2.4.2  对标本信息进行电子记录或纸载记录并做录入核对。可通过网络、传真或其它形式传递标本信息。
4.2.4.3  当标本需送交集中化检测实验室且当日无法送达时,须对标本进行离心处理。
4.2.5  血液标本的贮存:采血现场血液标本的贮存方式与采集的血液相同。血液标本离心后可贮存于2--8℃冰箱,保存1周。
4.2.6  血液标本的包装运输
4.2.6.1  血液标本的包装
4.2.6.1.1  标本应隔离密封包装,包装材料应满足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温、易于消毒处理的要求。
4.2.6.1.2  对于送交集中化检测实验室的标本,其包装应能满足
a)        运输过程中标本保持在2-10℃范围内。若需冷源,其放置数量应能够满足应标本贮存的冷链要求;
b)        外包装有明确标识,至少包括放置朝向、易碎等警示标识提示,以及交付接收双方的联系方式。
4.2.6.2  血液标本的运输
4.2.6.2.1  承担集中化检测实验室的标本护送人员,需经过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建立标本护送过程的防护措施。
4.2.6.2.2  标本一般应在2-10℃条件下运送。短时间内(≤2小时)可室温运送。送交集中化检测实验室标本应在2-10℃条件下运送。
4.2.6.2.3  在运送过程中要保持管口封闭、向上垂直放置,避免标本运输过程中产生剧烈振荡。
4.2.6.2.4  对标本运输过程进行记录,至少包括
a)        启运时间(具体到时、分)、地点;
b)        运抵时间、地点;
c)        运输标本箱的编号、箱内标本的数量;
d)        运输标本类型和状态;
e)        监控标本抵达时箱内运输温度;
f)        标本交运人;
g)        标本承运人;
h)        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影响标本质量的意外事件及处理措施;
i)        备注事宜。
4.2.7  血液标本接收与处理
4.2.7.1  标本接收时应检查核对,内容至少包括
4.2.7.1.1  标本采集至标本接收的时间间隔;
4.2.7.1.2  接收标本的日期和时间;
4.2.7.1.3  标本来源、数量、容量;
4.2.7.1.4  标本与送检单信息对应性和完整性;
4.2.7.1.5  标本管使用正确与否;
4.2.7.1.6  标本外观质量、有无破损和溢漏;
4.2.7.1.7  委托集中化检测实验室的标本接收时,还应检查包装箱内的温度。
4.2.7.2  如发现溢漏应立即将尚存留的标本移出,对标本管和盛器消毒,同时报告实验室主管和送检单位。
4.2.7.3  接收含有感染性物质标本的包裹必须在具有处理感染源设施的实验室内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打开,用后的包装物应按《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4.2.7.4  建立标本接收和处理记录。标本送交人和接收人应当场签名确认。
4.2.8 血液标本的拒收:若发生下列情况,应拒收标本
4.2.8.1  检测申请单上信息缺失或不符;
4.2.8.2  标本管上无标识或标识不清、不正确;
4.2.8.3  标本管选用错误;
4.2.8.4  标本管采集量不足;
4.2.8.5  标本溶血、脂血。
4.2.9  血液标本检测前的处理
4.2.9.1  标本管开盖时应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进行。
4.2.9.2  血液标本如需分样完成多项目检测,分次检测的部分标本应可追溯至最初原始标本。避免分样或加样过程中标本被污染或稀释。
4.2.10  质量记录:建立和保存检测前过程质量控制的全部记录,以确保检测前过程的可追溯性。

4.3  献血者血液检测过程管理
4.3.1  检测项目
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血站对血液标本进行强制性检测的项目如下:
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        血型血清学检测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        血红蛋白检测        血细胞计数(仅限机采血小板献血者)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        ABO血型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血红蛋白检测        血小板计数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        RhD抗原                       
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                               
梅毒螺旋体抗体                               

4.3.2  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方法
以下列出了输血传染病标志物的主要检测方法,包括酶联免疫方法、金标记免疫方法、免疫印迹方法、间接免疫凝集方法、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病毒核酸扩增检测方法,以及各种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理。
4.3.2.1 酶联免疫吸附技术
【适用范围】
酶联免疫吸附技术(ELISA)适用于实验室对血液标本进行HBsAg、HCV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等检测;该方法也是HBsAg确证实验的检测方法。
【基本原理】
酶联免疫方法是将待测抗原或抗体先固定于固相载体表面,再用酶标记的抗体或抗原与已被固定的相应抗原或抗体发生特异性反应,加入酶底物及显色剂后显色,呈色程度用吸光度(A)值表示,所测A值与待测抗原或抗体的水平呈相关关系。此法常用多孔聚苯乙烯反应板作为固相载体,读取结果需用酶联检测仪。依据方法和步骤不同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基本反应模式:
间接法:用于检测标本中特异性抗体。将已知特异性抗原包被于聚苯乙烯板微孔,形成固相抗原;洗弃未结合的抗原(洗板,下同);加待检样本,若其中含特异性抗体则与固相抗原结合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洗弃未反应的成分,加酶标记抗抗体(一般为酶标记抗人IgG或葡萄球菌A蛋白),使在固相载体上形成抗原-待检抗体-标记抗体复合物;洗弃未反应的成分,加酶底物/显色剂显色,在一定波长下测吸光度A值,通过一定的判定规则判定待测抗体是否存在。
竞争法:用于检测待检标本中未知抗原或抗体。测抗原时用已知抗体包被固相载体,然后同步加入样本和酶标记抗原,使待测抗原与酶标记抗原竞争结合在固相载体上的抗体;洗板;加酶底物及显色剂显色。待测样本中抗原量越多,则被结合的酶标记抗原量越少,呈色越浅。呈色深浅与待测抗原的量成反比。测未知抗体时用已知抗原包被固相载体,同步加入待测样本和酶标记特异抗体,二者竞争结合固相载体上的抗原,待测抗体量越多,酶标记抗体与固相抗原结合的量就越少,呈色就越浅。待测抗侧抗体的水平与呈色程度成负相关。
双抗体或双抗原夹心法:双抗体夹心法用于检测相对分子质量较大的蛋白质抗原。先将已知特异性抗体包被于固相载体上,加待测样本,若其中有相应的抗原则与固相抗体特异性结合;洗板后加入酶标记特异性抗体,使在固相上形成包被抗体-待测抗原-酶标抗体复合物;洗板;加酶底物及色原呈色。双抗原夹心法则是利用包被抗原和酶标记抗原检测样本中的特异性抗体。抗原或抗体水平与呈色程度呈正相关。
4.3.2.2  间接免疫凝集方法
【适用范围】
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实验(TRUST)、快速血浆反应素卡片实验(RPR)可用于实验室检测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是ELISA的备选方法。 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法(TPPA)、梅毒螺旋体血凝实验(TPHA)可用于实验室检测梅毒特异性抗体,可用于对梅毒ELISA、TRUST、RPR实验反应性标本的确证实验。
【基本原理】
间接免疫凝集实验是将可溶性抗原(或抗体)先吸附于适当大小的颗粒性载体(明胶、红细胞等)的表面,然后与相应抗体(或抗原)作用,在适宜的电解质存在的条件下,出现特异性凝集现象。这种反应适用于各种抗体和可溶性抗原的检测,一般应用于梅毒实验室检测。
4.3.2.3  金标记免疫方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主要用于献血者健康检查过程中对输血传染病标志物的快速检测。不可用于实验室对血液标本的检测。
【基本原理】
    金标记免疫分析也称免疫胶体金技术,主要是利用硝酸纤维素(NC )膜等为固相载体,使金标记的抗原或抗体与特异配体的反应在膜上进行,将氯金酸(HAuCI4)用还原法制成一定直径的金溶胶颗粒(胶体金),标记金黄色葡萄球菌A 蛋白(SPA)或抗体,用于免疫印迹、免疫组织化学定位或快速免疫渗滤、免疫层析实验。金标记免疫层析则是利用NC膜条状纤维的毛细管作用,使样品在泳动中与金标记物及包被在NC膜上的抗原或抗体结合,出现显色的反应性信号。
4.3.2.4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可用于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
【基本原理】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CLIA)是把免疫反应与发光反应结合起来的一种分析技术,既具有发光检测的高度灵敏性,又具有免疫分析法的高度特异性。在 CLIA 中,主要有两个部分,即免疫反应系统和化学发光系统。免疫反应系统与放射免疫测定中的抗原抗体反应系统相同;化学发光系统则是利用某些化合物如鲁米诺( luminol )、异鲁米诺( isolu - minol)、金刚烷( AMPPD )及吖啶酯(AE)等经氧化剂氧化或催化剂催化后成为激发态产物,当其回到基态时就会将剩余能量转变为光子,随后利用发光信号测量仪器测量光量子的产额。将发光物质直接标记于抗原或抗体上,经氧化剂或催化剂的激发后,即可快速稳定的发光,其产生的光量子的强度与所测抗原的浓度可成相关性。亦可将氧化剂(如碱性磷酸酶等)或催化剂标记于抗原或抗体上,当抗原抗体反应结束后分离多余的标记物,再与发光底物反应,其产生的光量子的强度也与待测抗原的浓度成相关性。
4.3.2.5  免疫印迹方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可用于HIV 抗体的确认实验,以及HCV抗体的确认实验:重组免疫印迹实验(RIBA)等。
【基本原理】
免疫印迹术是建立在蛋白质印迹基础之上的。含多种蛋白质成分的溶液经 SDS-PAGE分离,在凝胶板上依相对分子量的大小形成位置不同的区带。然后用电转印或其他转印方法将凝胶板上分离的蛋白质转印至NC膜上,再依次用特异性抗体和酶(辣根过氧化物酶、碱性磷酸酶)或放射性同位素,胶体金标记的抗抗体与膜上蛋白质反应进行抗原或抗体的特异性分析。

4.3.2.6  病毒核酸扩增检测方法
病毒核酸扩增检测(NAT)是直接检测病原体核酸的一系列技术的总称。其基本步骤包括核酸提取、扩增和检测。目前适用于大样本量血液筛查并能满足高灵敏度要求的扩增技术主要为聚合酶链反应技术(PCR)和转录介导扩增技术(TMA)。
4.3.2.6.1  荧光聚合酶链反应(FQ-PCR)检测
该检测技术是在常规 PCR 基础上加入荧光标记探针或荧光标记染料,将核酸扩增(PCR)、杂交及光谱技术结合在一起,从而实现了对目的基因的准确检测。以下以水解探针(Taqman)技术为例,介绍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检测原理。
【适用范围】
该方法可用于输血相关传染病病原体核酸检测。
【基本原理】
        FQ-PCR 的工作原理是利用 Taq 酶的 5'→3'外切酶活性,在 PCR 反应系统中加入一个荧光标记的探针。该探针可与引物包含序列内的 DNA 模板发生特异性杂交,探针的5'端标以荧光报告基团FAM( 6-羧基荧光素,荧光发射峰值在518nm 处),靠近3'端标以荧光淬灭基团TAMRA(6-羧基四甲基诺丹明,荧光发射峰值在 582nm 处),两者之间构成能量传递结构。当探针保持完整时,5'端荧光报告基团所激发出的荧光信号被 3'端淬灭基团吸收或抑制,不出现荧光信号变化。当 PCR 反应体系中有目的基因存在,就会扩增出特异核酸片段,荧光探针即会根据碱基配对的原理与之杂交。当 PCR 进入延伸(复制)期, Taq 酶从引物 3 '端开始,随新链延伸沿 DNA 模板移动,当移动到探针结合的位置时,其 5'-3'端外切酶活性作用,将探针切断(切口平移效应)。荧光报告基团和淬灭基团间的能量传递结构被破坏,淬灭基团的淬灭作用被解除,荧光报告基团的荧光信号释放出来。PCR反应每复制一个特异核酸片段,就有一个探针被切断,伴随一个荧光信号的释放。由于被释放的荧光基团数目和 PCR 产物是一对一的关系,因此用荧光检测技术检测出的荧光信号有无或强弱,即代表扩增产物有无或多少。由于荧光信号是代表扩增产物的有效特异信号,无需进行有效和无效信号分离,实现了仪器实时检测。
4.3.2.6.2  转录介导扩增检测
【适用范围】
该方法可用于输血相关传染病病原体核酸检测。
【基本原理】
转录介导扩增是利用RNA聚合酶和反转录酶在等温条件下扩增目的DNA或RNA的扩增方法。TMA 检测系统由样本的制备、扩增和检测3部分组成。TMA扩增需要2个引物和2种酶: T7 RNA聚合酶和Money 鼠白血病病毒(MMLV)逆转录酶。二个引物其中一个引物带有RNA聚合酶的启动子序列。首先,5'端有启动子的引物与目标片段结合,反转录酶催化合成cDNA链,形成RNANA杂交体。由于MMLV反转录酶同时具有Rnase H的功用,水解掉杂交体中的RNA。另一引物与DNA单链杂交合成具有启动子序列的双链DNA模板,RNA聚合酶以此双链DNA为模板转录出与待检RNA互补的RNA链,这些RNA又进人下轮循环,反复扩增。
4.3.2.7  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判定规则
4.3.2.7.1  预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献血者所采集的标本)
4.3.2.7.2  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合格的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2.7.3  非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非预检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3  血型血清学检测方法
4.3.3.1  ABO血型检测
【基本原理】
根据红细胞上有或无A抗原或/和B抗原 ,将血型分为A型、B型、AB型及O型四种。可利用红细胞凝集实验,通过正、反定型准确鉴定ABO血型。正定型是指用已知抗A或抗B分型血清来测定红细胞上有无相应的A抗原或/和B抗原;反定型是指用已知A型红细胞和B型红细胞来测定血清中有无相应的抗A或抗B。
4.3.3.2  RhD血型检测
【基本原理】
Rh血型检测时一般只做D抗原的检测。凡受检红细胞和抗D血清发生凝集者为RhD阳性,不凝集者为RhD阴性。
4.3.3.3  血型检测判定规则
受检者红细胞与定型血清的凝集反应        受检者血清与试剂红细胞的凝集反应        结果判读
抗A        抗B        抗D        A细胞        B细胞        O细胞       
+        -        +        -        +        -        A  RhD+
+        -        -        -        +        -        A  RhD-
-        +        +        +        -        -        B  RhD+
-        +        -        +        -        -        B  RhD-
-        -        +        +        +        -        O  RhD+
-        -        -        +        +        -        O  RhD-
+        +        +        -        -        -        AB RhD+
+        +        -        -        -        -        AB RhD-

筛查RhD为阴性的标本需进行确证实验后,方可最终判定RhD结果。具体方法见"5 血型检测"。
4.3.4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活性检测方法
4.3.4.1  速率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实验室检测ALT活性。
【基本原理】
在速率法测定ALT中酶偶联反应式为:
L-丙氨酸+α-酮戊二酸          L-谷氨酸+丙酮酸

丙酮酸 + NADH + H+            L-乳酸 + NAD+
上述偶联反应中,NADH的氧化速率与标本中酶活性呈正相关,在340nm波长处,NADH呈现特征性吸收峰,而NAD则没有。因此,可在340nm监测吸光度的下降速率(-△A/min),计算出ALT的活性单位。
4.3.4.2  赖氏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实验室检测ALT活性。
【基本原理】
ALT催化丙氨酸与α-酮戊二酸间的氨基移换反应,生成丙酮酸和谷氨酸:

L-丙氨酸+α-酮戊二酸           L-谷氨酸+丙酮酸
经30分钟反应后,加入2.4二硝基苯肼终止反应,并与反应液中的二种α-酮酸生成相应的2.4二硝基苯腙。在碱性条件下,两种苯腙的吸收光谱曲线有差别,在500-520nm处差异最大,以等摩尔浓度计算,丙酮酸苯腙的显色强度约为α-酮戊二酸苯肼的3倍。据此可计算出丙酮酸的生成量,继而计算出ALT的活性单位。
4.3.4.3  丙酮酸氧化酶(干化学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采血现场快速检测献血者ALT活性。
【基本原理】
     L-丙氨酸+α -酮成二酸               丙酮酸+谷氨酸
     丙酮酸+ 磷酸盐                         乙酰磷酸+H2O2
     H2O2+4-氨基安替比林+2,4-二氯酚                     醌亚胺(显色)





4.3.4.4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活性检测判定规则
4.3.4.4.1  预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献血者所采集的标本)















4.3.4.4.2  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合格的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4.4.3  非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非预检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5  血红蛋白检测
4.3.5.1  分光光度法
【基本原理】
采用多波长分光光度法检测血红蛋白浓度。全血标本中的红细胞经过裂解释放出血红蛋白,其流体被吸到仪器光学槽中。7个预先设定的波长光发射光信号。放在光学槽相对一端的传感器接收信号。每个波长光的吸光度被计算。通过吸光度根据比尔定律校正为血红蛋白浓度。
4.3.5.2  硫酸铜法
【基本原理】
将全血滴入标准硫酸铜溶液中,可形成一层蛋白质铜盐包围在全血滴外层。观察全血在不同相对密度(比重)的硫酸铜溶液中沉浮或停留不动情况,即可测得其相对密度(比重)。

4.3.6  血小板计数
4.3.6.1  电阻式
【基本原理】
其原理是根据血细胞非传导的性质,以电解质溶液中悬浮颗粒在通过小孔时引起的电阻变化为基础,当被稀释的血细胞悬液在负压的吸引下穿过一个小孔(aperture)时,会引起通过微孔的恒定电流发生变化,该瞬间的电阻变化所产生的脉冲信号大小与细胞体积的大小成正比,经放大鉴别后被累加记录下来。因此在计数细胞的同时,每一个细胞的体积也被同时测量出来。测定白细胞的微孔孔径常为100μm, 测定红细胞和血小板的微孔孔径常在50~70μm 之间。
4.3.6.2  手工计数法
【基本原理】
将血液用血小板稀释液作一定量稀释后,混匀注人计数池内计数,再算出每升血液中血小板数。

4.3.7  血液检测基本操作规程
4.3.7.1  实验室血液检测的一般要求
4.3.7.1.1  标本要求:参照试剂和/或仪器说明书要求;
4.3.7.1.2  试剂要求
a)        新使用试剂必须经过确认;
b)        每一批试剂必须经过进货检验;
c)        必须对试剂库存(批号、失效期、库存量等)进行管理。
4.3.7.1.3  仪器设备要求
a)        检测设备需按要求经过确认;
b)        按照检测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包括使用、校准、维护等工作。
4.3.7.1.4  仪器检测程序参数设置要求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或/和仪器说明书设置检测程序,并经过确认;
b)        如检测程序有任何与试剂操作说明书或/和仪器说明书不同的步骤,须通过确认实验进行验证;
c)        保存仪器设置检测程序(参数)记录。
4.3.7.1.5  手工操作
a)        当需要手工操作情况下,可按试剂操作说明书手工检测,或部分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手工检测;
b)        按试剂说明书配置相应的手工操作检测仪器,例如酶免检测至少包括:移液器、孵育箱、洗板机、酶标仪;
c)        必须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软件(LIS)进行检测结果报告。
4.3.7.1.6  实验室信息管理软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        数据汇总、查询;
b)        临界值计算;
c)        结果判断;
d)        实验数据与采供血软件系统数据传输;
e)        保存软件设置程序(参数)书面记录。

4.3.7.2  HBsAg ELISA检测
4.3.7.2.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2.2  检测原理:ELISA
4.3.7.2.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2.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2.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2.7  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结果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通过HBsAg中和实验进行确认。

4.3.7.3  HBsAg中和实验
4.3.7.3.1  实验目的:确认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3.2  检测原理:ELISA
4.3.7.3.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3.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3.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3.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4  HBsAg化学发光法检测
4.3.7.4.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4.2  检测原理: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4.3.7.4.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4.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4.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4.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实验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c)        弱阳性质控品检出。

4.3.7.5  FQ-PCR 法HBV DNA检测
4.3.7.5.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V DNA
4.3.7.5.2  检测原理:FQ-PCR
4.3.7.5.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5.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5.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5.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6  TMA 法HBV DNA检测
4.3.7.6.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V DNA
4.3.7.6.2  检测原理:TMA
4.3.7.6.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6.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6.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6.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7  HCV抗体 ELISA检测
4.3.7.7.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7.2  检测原理:ELISA
4.3.7.7.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7.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7.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7.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7.7  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RIBA确认实验。

4.3.7.8  HCV抗体化学发光法检测
4.3.7.8.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8.2  检测原理: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4.3.7.8.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8.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8.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8.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实验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c)        弱阳性质控品检出。

4.3.7.9  HCV抗体 RIBA检测
4.3.7.9.1  实验目的:确认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9.2  检测原理:免疫印迹技术
4.3.7.9.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9.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9.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9.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0  FQ-PCR 法HCV RNA检测
4.3.7.10.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 RNA
4.3.7.10.2  检测原理:FQ-PCR
4.3.7.10.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0.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0.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0.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1  TMA 法HCV RNA检测
4.3.7.11.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 RNA
4.3.7.11.2  检测原理:TMA
4.3.7.11.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1.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1.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1.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2  HIV抗体 1/2 ELISA检测
4.3.7.12.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 1/2。
4.3.7.12.2  检测原理:ELISA
4.3.7.12.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12.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2.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12.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12.7  注意事项
a)        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免疫印迹确认实验;
b)        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对HIV抗体 1/2反应性标本进行送检。

4.3.7.13  HIV抗体1/2化学发光法检测
4.3.7.13.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1/2
4.3.7.13.2  检测原理: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4.3.7.13.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3.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3.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3.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实验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c)        弱阳性质控品检出。

4.3.7.14  HIV抗体 1/2确认实验
4.3.7.14.1  实验目的:确认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 1/2
4.3.7.14.2  检测原理:免疫印迹技术
4.3.7.14.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14.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4.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4.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5  FQ-PCR 法HIV RNA检测
4.3.7.15.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 RNA
4.3.7.15.2  检测原理:FQ-PCR
4.3.7.15.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5.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5.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5.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6  TMA 法HIV RNA检测
4.3.7.16.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 RNA
4.3.7.16.2  检测原理:TMA
4.3.7.16.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6.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6.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6.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7  梅毒抗体ELISA检测
4.3.7.17.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特异性抗体
4.3.7.17.2  检测原理:ELISA
4.3.7.17.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17.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7.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17.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17.7  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TPPA,TPHA确认实验。

4.3.7.18  梅毒RPR/TRUST检测
4.3.7.18.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非特异性抗体
4.3.7.18.2  检测原理:间接免疫凝集方法
4.3.7.18.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18.4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8.5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18.6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18.7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TPPA,TPHA确认实验。

4.3.7.19  梅毒TPPA/TPHA检测
4.3.7.19.1  实验目的:确认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特异性抗体
4.3.7.19.2  检测原理:间接免疫凝集方法
4.3.7.19.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9.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9.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9.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20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速率法检测
4.3.7.20.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ALT活性水平
4.3.7.20.2  检测原理:速率法
4.3.7.20.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管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0.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0.5         结果判定
a)        临界值:40U/L;
b)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c)        参见4.3.4.4。
4.3.7.20.6  质控要求:每批标本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4.3.7.21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赖氏法检测
4.3.7.21.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ALT活性水平
4.3.7.21.2  检测原理:赖氏法
4.3.7.21.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管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1.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1.5  结果判定
a)        临界值:25卡门单位/ml血清;
b)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c)        参见4.3.4.4。
4.3.7.21.6  质控要求:每批标本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4.3.7.22  ABO正反定型检测
4.3.7.22.1  实验目的:实验室检测血液标本ABO血型
4.3.7.22.2  试剂要求
a)        正定型试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b)        反定型试剂必须使用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22.3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2.4  结果判定见4.3.3。
4.3.7.22.5  如果正反定型结果不一致,和/或O细胞出现凝集,参照"5 血型检测操作规程"内容进行进一步实验。
4.3.7.22.6  质控要求:每批实验检测前,试剂抗血清和质控红细胞至少按下表进行一次质控实验。
抗血清        试剂红细胞        结果
抗-A        A 细胞        凝集
抗-B        B 细胞        凝集
抗-A,抗-B        O细胞        不凝集
抗-A        B 细胞        不凝集
抗-B        A 细胞        不凝集

4.3.7.23  RhD血型检测
4.3.7.23.1  实验目的:实验室筛查血液标本RhD血型
4.3.7.23.2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23.3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3.4  结果判定见4.3.3。
4.3.7.23.5  如果RhD筛查结果阴性,参照"5 血型检测操作规程"内容进行进一步实验。
4.3.7.23.6  质控要求:每批实验检测前,试剂抗血清和质控红细胞至少按下表进行一次质控实验。
抗血清        试剂红细胞        结果
抗-D        RhD 阳性红细胞        凝集
抗-D        RhD 阴性红细胞        不凝集

4.3.7.24  血小板计数
4.3.7.24.1  实验目的:实验室检测献血者血小板含量
4.3.7.24.2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管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4.3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4.4  质控要求:每天进行血小板质控,质控结果符合质控品要求。

4.3.7.25  采血现场血液检测一般要求
4.3.7.25.1  标本要求:参照试剂和/或仪器说明书要求;
4.3.7.25.2         试剂要求
a)        每一批试剂必须经过进货检验。
b)        新采用试剂必须经过确认。
c)        必须对试剂库存(批号、失效期、供应方、库存量等)进行管理。
4.3.7.25.3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6  HBsAg快速诊断法
4.3.7.26.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26.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6.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6.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6.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27  HCV抗体快速诊断法
4.3.7.27.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27.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7.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7.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7.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28  HIV抗体快速诊断法
4.3.7.28.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
4.3.7.28.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8.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8.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8.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29  梅毒快速诊断法
4.3.7.29.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抗体
4.3.7.29.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9.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9.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9.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30  ALT干化学法检测
4.3.7.30.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ALT
4.3.7.30.2  检测原理:丙酮酸氧化酶法
4.3.7.30.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30.4  参考范围:5-40U/L
4.3.7.30.5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30.6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31  血红蛋白干化学法测定
4.3.7.31.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检测献血者血红蛋白水平
4.3.7.31.2  检测原理:多波长分光光度法
4.3.7.31.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31.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31.5  参考范围:男≥120g /L,女 ≥110g /L

4.3.7.31  血红蛋白硫酸铜法测定
4.3.7.31.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检测献血者血红蛋白水平
4.3.7.31.2  检测原理:硫酸铜法
4.3.7.31.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31.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23: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4  献血者血液检测

本章节提供了与血站献血者血液检测过程相关的技术要求。适用于血站对献血者及其捐献
血液所实施的血液检测过程。
4.1  血液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一般要求
4.1.1  实验室应确保建立和改进血液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对检测前、检测中和检测后过程实
施控制和管理。
4.1.2  实验室应重视员工培训、员工能力评价,确保员工对质量管理的全员参与。
4.1.3  实验室应采用经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的诊断试剂,实施试剂在实验室的现场管理,
确保试剂在效期内使用。仪器设备、计算机系统的确认、使用、维护和仪器设备的校准活动应
文件化。
4.1.4  实验室应采取有效生物安全措施,确保实验室环境、实验室人员和临时进入实验室人
员的安全。
4.1.5  实验室应采用计算机系统控制检测过程。确保血液检测标本采用条形码进行标识,并
能够正确追溯至献血者捐献的血液和献血信息,以及检测操作者、仪器、试剂等相关信息。
4.1.6  实验室应确保血液标本检测前的送检过程得到管理。献血者血液标本应与相应的血液
和血液成分正确对应。标本的保存、运输和检测应在合适的温度和适当的期限内完成,以确保
血液检测质量。应正确实施标本交接。
4.1.7  实验室应确保所有血液和血液成分经过国家强制性血液筛查项目的检测。只有经检测
合格的血液方可发出。
4.1.8  实验室应采用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检测方法和程序。严格按照试剂或仪器的说
明书进行操作。实验室拟采用新的血液检测方法、技术,或变更现用检测方法和技术,需经过
确认方可使用。
4.1.9  实验室应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献血者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通常采用商品化试剂
盒。每次实验运行必须包括试剂盒内部的阴性和阳性对照品,其结果必须满足试剂说明书的要
求。同时应采用外部弱阳性质控品,监控实验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应确保每批实验结果发放之
前,质量控制结果满足既定要求。其它血液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见本章节有关条款。
4.1.10  实验室应确保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外部质量评价活动。
4.1.11  实验室应确保初次反应性标本依据本规程提供的检测策略进行检测和结果判定,并确
保:重复检测标本与初次检测标本正确对应;结果判断符合既定判定规则的要求;采用计算机
系统控制检测数据的判断和结果传输。
4.1.12  实验室应确保由授权人员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和签发。应采用计算机系统对不符合发
放标准的检测结果加以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发放的安全性。每个结果应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
4.1.13  实验室应确保正确保存血液留样标本,以及对留样标本的安全处置。
4.1.14  实验室应按《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保存血液检
测过程记录。
4.1.15  有条件的集中化检测实验室可采用补充实验完善阳性标本鉴定体系。

4.2  献血者血液检测前过程管理
献血者血液检测前过程包括标本送检、标本采集、标本包装与运输、标本交接和标本保存等过程。必须应用计算机系统管理检测前过程。献血者血液标本采集步骤见"2 采血操作规程"。
4.2.1  血液标本的送检
4.2.1.1  实验室应就血液标本送检的形式、内容等事宜与送检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以满足标本质量和可追溯性的要求。双方应至少明确
4.2.1.1.1  献血者的惟一性标识;
4.2.1.1.2  检测委托方的标识与联系方式;
4.2.1.1.3  标本类型、标本量、标本容器要求、标本运输及包装要求;
4.2.1.1.4  采集、送检和接收时间及执行人;
4.2.1.1.5  申请检测项目;
4.2.1.1.6  缓急的状态标识[普通或特殊];
4.2.1.1.7  检测报告送达地点;
4.2.1.1.8  血液检测申请的形式[纸制或电子]。
4.2.1.2  实验室如需进行委托检测,标本质量需满足委托实验室的相关要求。
4.2.2  血液标本的质量要求
4.2.2.1  按检测要求正确选择真空采血管;
4.2.2.2  试管应无裂痕、无渗漏,管盖无松动;
4.2.2.3  标本采集量应满足检测要求;
4.2.2.4  标本有惟一条形码,标识清晰;
4.2.2.5  标本无溶血;
4.2.2.6  根据血站血液检测项目的要求,应留取两管标本,分别用于生化和免疫学检测及血细胞分析(血型鉴定或血小板计数)。
4.2.2.7  核酸检测标本
4.2.2.7.1  用于核酸扩增检测的血液标本建议进行抗凝处理,按试剂说明书分离血浆,以避免核酸的降解。应根据实验要求选用适当的抗凝剂(乙二胺四乙酸、枸橼酸钠等)。
4.2.2.7.2  用无核酸酶的容器采集标本。避免微生物等污染。
4.2.2.7.3  应在标本处理区由专人处理标本。处理和保存用于测定核酸的标本应避免核酸酶造成的降解,通常要求在采样后4-8 小时内处理并低温保存。
4.2.3  血液标本采集
对标本采集前的准备、标本的标识、标本的采集、登记和保存过程实施有效控制,确保标本质量,防止标本登记和标识发生错误。具体要求见"2 采血操作规程"。
4.2.4  血液标本采集后的处理
4.2.4.1  血液标本采集后,按照标本质量要求进行标本的初步质量检查。如有判断明显不合格的标本,应及时处理以满足血液检测的要求。
4.2.4.2  对标本信息进行电子记录或纸载记录并做录入核对。可通过网络、传真或其它形式传递标本信息。
4.2.4.3  当标本需送交集中化检测实验室且当日无法送达时,须对标本进行离心处理。
4.2.5  血液标本的贮存:采血现场血液标本的贮存方式与采集的血液相同。血液标本离心后可贮存于2--8℃冰箱,保存1周。
4.2.6  血液标本的包装运输
4.2.6.1  血液标本的包装
4.2.6.1.1  标本应隔离密封包装,包装材料应满足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温、易于消毒处理的要求。
4.2.6.1.2  对于送交集中化检测实验室的标本,其包装应能满足
a)        运输过程中标本保持在2-10℃范围内。若需冷源,其放置数量应能够满足应标本贮存的冷链要求;
b)        外包装有明确标识,至少包括放置朝向、易碎等警示标识提示,以及交付接收双方的联系方式。
4.2.6.2  血液标本的运输
4.2.6.2.1  承担集中化检测实验室的标本护送人员,需经过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建立标本护送过程的防护措施。
4.2.6.2.2  标本一般应在2-10℃条件下运送。短时间内(≤2小时)可室温运送。送交集中化检测实验室标本应在2-10℃条件下运送。
4.2.6.2.3  在运送过程中要保持管口封闭、向上垂直放置,避免标本运输过程中产生剧烈振荡。
4.2.6.2.4  对标本运输过程进行记录,至少包括
a)        启运时间(具体到时、分)、地点;
b)        运抵时间、地点;
c)        运输标本箱的编号、箱内标本的数量;
d)        运输标本类型和状态;
e)        监控标本抵达时箱内运输温度;
f)        标本交运人;
g)        标本承运人;
h)        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影响标本质量的意外事件及处理措施;
i)        备注事宜。
4.2.7  血液标本接收与处理
4.2.7.1  标本接收时应检查核对,内容至少包括
4.2.7.1.1  标本采集至标本接收的时间间隔;
4.2.7.1.2  接收标本的日期和时间;
4.2.7.1.3  标本来源、数量、容量;
4.2.7.1.4  标本与送检单信息对应性和完整性;
4.2.7.1.5  标本管使用正确与否;
4.2.7.1.6  标本外观质量、有无破损和溢漏;
4.2.7.1.7  委托集中化检测实验室的标本接收时,还应检查包装箱内的温度。
4.2.7.2  如发现溢漏应立即将尚存留的标本移出,对标本管和盛器消毒,同时报告实验室主管和送检单位。
4.2.7.3  接收含有感染性物质标本的包裹必须在具有处理感染源设施的实验室内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打开,用后的包装物应按《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4.2.7.4  建立标本接收和处理记录。标本送交人和接收人应当场签名确认。
4.2.8 血液标本的拒收:若发生下列情况,应拒收标本
4.2.8.1  检测申请单上信息缺失或不符;
4.2.8.2  标本管上无标识或标识不清、不正确;
4.2.8.3  标本管选用错误;
4.2.8.4  标本管采集量不足;
4.2.8.5  标本溶血、脂血。
4.2.9  血液标本检测前的处理
4.2.9.1  标本管开盖时应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进行。
4.2.9.2  血液标本如需分样完成多项目检测,分次检测的部分标本应可追溯至最初原始标本。避免分样或加样过程中标本被污染或稀释。
4.2.10  质量记录:建立和保存检测前过程质量控制的全部记录,以确保检测前过程的可追溯性。

4.3  献血者血液检测过程管理
4.3.1  检测项目
据《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血站对血液标本进行强制性检测的项目如下:
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        血型血清学检测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        血红蛋白检测        血细胞计数(仅限机采血小板献血者)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        ABO血型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血红蛋白检测        血小板计数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        RhD抗原                       
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                               
梅毒螺旋体抗体                               

4.3.2  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方法
以下列出了输血传染病标志物的主要检测方法,包括酶联免疫方法、金标记免疫方法、免疫印迹方法、间接免疫凝集方法、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病毒核酸扩增检测方法,以及各种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理。
4.3.2.1 酶联免疫吸附技术
【适用范围】
酶联免疫吸附技术(ELISA)适用于实验室对血液标本进行HBsAg、HCV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等检测;该方法也是HBsAg确证实验的检测方法。
【基本原理】
酶联免疫方法是将待测抗原或抗体先固定于固相载体表面,再用酶标记的抗体或抗原与已被固定的相应抗原或抗体发生特异性反应,加入酶底物及显色剂后显色,呈色程度用吸光度(A)值表示,所测A值与待测抗原或抗体的水平呈相关关系。此法常用多孔聚苯乙烯反应板作为固相载体,读取结果需用酶联检测仪。依据方法和步骤不同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基本反应模式:
间接法:用于检测标本中特异性抗体。将已知特异性抗原包被于聚苯乙烯板微孔,形成固相抗原;洗弃未结合的抗原(洗板,下同);加待检样本,若其中含特异性抗体则与固相抗原结合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洗弃未反应的成分,加酶标记抗抗体(一般为酶标记抗人IgG或葡萄球菌A蛋白),使在固相载体上形成抗原-待检抗体-标记抗体复合物;洗弃未反应的成分,加酶底物/显色剂显色,在一定波长下测吸光度A值,通过一定的判定规则判定待测抗体是否存在。
竞争法:用于检测待检标本中未知抗原或抗体。测抗原时用已知抗体包被固相载体,然后同步加入样本和酶标记抗原,使待测抗原与酶标记抗原竞争结合在固相载体上的抗体;洗板;加酶底物及显色剂显色。待测样本中抗原量越多,则被结合的酶标记抗原量越少,呈色越浅。呈色深浅与待测抗原的量成反比。测未知抗体时用已知抗原包被固相载体,同步加入待测样本和酶标记特异抗体,二者竞争结合固相载体上的抗原,待测抗体量越多,酶标记抗体与固相抗原结合的量就越少,呈色就越浅。待测抗侧抗体的水平与呈色程度成负相关。
双抗体或双抗原夹心法:双抗体夹心法用于检测相对分子质量较大的蛋白质抗原。先将已知特异性抗体包被于固相载体上,加待测样本,若其中有相应的抗原则与固相抗体特异性结合;洗板后加入酶标记特异性抗体,使在固相上形成包被抗体-待测抗原-酶标抗体复合物;洗板;加酶底物及色原呈色。双抗原夹心法则是利用包被抗原和酶标记抗原检测样本中的特异性抗体。抗原或抗体水平与呈色程度呈正相关。
4.3.2.2  间接免疫凝集方法
【适用范围】
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实验(TRUST)、快速血浆反应素卡片实验(RPR)可用于实验室检测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是ELISA的备选方法。 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法(TPPA)、梅毒螺旋体血凝实验(TPHA)可用于实验室检测梅毒特异性抗体,可用于对梅毒ELISA、TRUST、RPR实验反应性标本的确证实验。
【基本原理】
间接免疫凝集实验是将可溶性抗原(或抗体)先吸附于适当大小的颗粒性载体(明胶、红细胞等)的表面,然后与相应抗体(或抗原)作用,在适宜的电解质存在的条件下,出现特异性凝集现象。这种反应适用于各种抗体和可溶性抗原的检测,一般应用于梅毒实验室检测。
4.3.2.3  金标记免疫方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主要用于献血者健康检查过程中对输血传染病标志物的快速检测。不可用于实验室对血液标本的检测。
【基本原理】
    金标记免疫分析也称免疫胶体金技术,主要是利用硝酸纤维素(NC )膜等为固相载体,使金标记的抗原或抗体与特异配体的反应在膜上进行,将氯金酸(HAuCI4)用还原法制成一定直径的金溶胶颗粒(胶体金),标记金黄色葡萄球菌A 蛋白(SPA)或抗体,用于免疫印迹、免疫组织化学定位或快速免疫渗滤、免疫层析实验。金标记免疫层析则是利用NC膜条状纤维的毛细管作用,使样品在泳动中与金标记物及包被在NC膜上的抗原或抗体结合,出现显色的反应性信号。
4.3.2.4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可用于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
【基本原理】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CLIA)是把免疫反应与发光反应结合起来的一种分析技术,既具有发光检测的高度灵敏性,又具有免疫分析法的高度特异性。在 CLIA 中,主要有两个部分,即免疫反应系统和化学发光系统。免疫反应系统与放射免疫测定中的抗原抗体反应系统相同;化学发光系统则是利用某些化合物如鲁米诺( luminol )、异鲁米诺( isolu - minol)、金刚烷( AMPPD )及吖啶酯(AE)等经氧化剂氧化或催化剂催化后成为激发态产物,当其回到基态时就会将剩余能量转变为光子,随后利用发光信号测量仪器测量光量子的产额。将发光物质直接标记于抗原或抗体上,经氧化剂或催化剂的激发后,即可快速稳定的发光,其产生的光量子的强度与所测抗原的浓度可成相关性。亦可将氧化剂(如碱性磷酸酶等)或催化剂标记于抗原或抗体上,当抗原抗体反应结束后分离多余的标记物,再与发光底物反应,其产生的光量子的强度也与待测抗原的浓度成相关性。
4.3.2.5  免疫印迹方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可用于HIV 抗体的确认实验,以及HCV抗体的确认实验:重组免疫印迹实验(RIBA)等。
【基本原理】
免疫印迹术是建立在蛋白质印迹基础之上的。含多种蛋白质成分的溶液经 SDS-PAGE分离,在凝胶板上依相对分子量的大小形成位置不同的区带。然后用电转印或其他转印方法将凝胶板上分离的蛋白质转印至NC膜上,再依次用特异性抗体和酶(辣根过氧化物酶、碱性磷酸酶)或放射性同位素,胶体金标记的抗抗体与膜上蛋白质反应进行抗原或抗体的特异性分析。

4.3.2.6  病毒核酸扩增检测方法
病毒核酸扩增检测(NAT)是直接检测病原体核酸的一系列技术的总称。其基本步骤包括核酸提取、扩增和检测。目前适用于大样本量血液筛查并能满足高灵敏度要求的扩增技术主要为聚合酶链反应技术(PCR)和转录介导扩增技术(TMA)。
4.3.2.6.1  荧光聚合酶链反应(FQ-PCR)检测
该检测技术是在常规 PCR 基础上加入荧光标记探针或荧光标记染料,将核酸扩增(PCR)、杂交及光谱技术结合在一起,从而实现了对目的基因的准确检测。以下以水解探针(Taqman)技术为例,介绍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检测原理。
【适用范围】
该方法可用于输血相关传染病病原体核酸检测。
【基本原理】
        FQ-PCR 的工作原理是利用 Taq 酶的 5'→3'外切酶活性,在 PCR 反应系统中加入一个荧光标记的探针。该探针可与引物包含序列内的 DNA 模板发生特异性杂交,探针的5'端标以荧光报告基团FAM( 6-羧基荧光素,荧光发射峰值在518nm 处),靠近3'端标以荧光淬灭基团TAMRA(6-羧基四甲基诺丹明,荧光发射峰值在 582nm 处),两者之间构成能量传递结构。当探针保持完整时,5'端荧光报告基团所激发出的荧光信号被 3'端淬灭基团吸收或抑制,不出现荧光信号变化。当 PCR 反应体系中有目的基因存在,就会扩增出特异核酸片段,荧光探针即会根据碱基配对的原理与之杂交。当 PCR 进入延伸(复制)期, Taq 酶从引物 3 '端开始,随新链延伸沿 DNA 模板移动,当移动到探针结合的位置时,其 5'-3'端外切酶活性作用,将探针切断(切口平移效应)。荧光报告基团和淬灭基团间的能量传递结构被破坏,淬灭基团的淬灭作用被解除,荧光报告基团的荧光信号释放出来。PCR反应每复制一个特异核酸片段,就有一个探针被切断,伴随一个荧光信号的释放。由于被释放的荧光基团数目和 PCR 产物是一对一的关系,因此用荧光检测技术检测出的荧光信号有无或强弱,即代表扩增产物有无或多少。由于荧光信号是代表扩增产物的有效特异信号,无需进行有效和无效信号分离,实现了仪器实时检测。
4.3.2.6.2  转录介导扩增检测
【适用范围】
该方法可用于输血相关传染病病原体核酸检测。
【基本原理】
转录介导扩增是利用RNA聚合酶和反转录酶在等温条件下扩增目的DNA或RNA的扩增方法。TMA 检测系统由样本的制备、扩增和检测3部分组成。TMA扩增需要2个引物和2种酶: T7 RNA聚合酶和Money 鼠白血病病毒(MMLV)逆转录酶。二个引物其中一个引物带有RNA聚合酶的启动子序列。首先,5'端有启动子的引物与目标片段结合,反转录酶催化合成cDNA链,形成RNANA杂交体。由于MMLV反转录酶同时具有Rnase H的功用,水解掉杂交体中的RNA。另一引物与DNA单链杂交合成具有启动子序列的双链DNA模板,RNA聚合酶以此双链DNA为模板转录出与待检RNA互补的RNA链,这些RNA又进人下轮循环,反复扩增。
4.3.2.7  输血相关传染病标志物检测判定规则
4.3.2.7.1  预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献血者所采集的标本)
4.3.2.7.2  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合格的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2.7.3  非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非预检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3  血型血清学检测方法
4.3.3.1  ABO血型检测
【基本原理】
根据红细胞上有或无A抗原或/和B抗原 ,将血型分为A型、B型、AB型及O型四种。可利用红细胞凝集实验,通过正、反定型准确鉴定ABO血型。正定型是指用已知抗A或抗B分型血清来测定红细胞上有无相应的A抗原或/和B抗原;反定型是指用已知A型红细胞和B型红细胞来测定血清中有无相应的抗A或抗B。
4.3.3.2  RhD血型检测
【基本原理】
Rh血型检测时一般只做D抗原的检测。凡受检红细胞和抗D血清发生凝集者为RhD阳性,不凝集者为RhD阴性。
4.3.3.3  血型检测判定规则
受检者红细胞与定型血清的凝集反应        受检者血清与试剂红细胞的凝集反应        结果判读
抗A        抗B        抗D        A细胞        B细胞        O细胞       
+        -        +        -        +        -        A  RhD+
+        -        -        -        +        -        A  RhD-
-        +        +        +        -        -        B  RhD+
-        +        -        +        -        -        B  RhD-
-        -        +        +        +        -        O  RhD+
-        -        -        +        +        -        O  RhD-
+        +        +        -        -        -        AB RhD+
+        +        -        -        -        -        AB RhD-

筛查RhD为阴性的标本需进行确证实验后,方可最终判定RhD结果。具体方法见"5 血型检测"。
4.3.4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活性检测方法
4.3.4.1  速率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实验室检测ALT活性。
【基本原理】
在速率法测定ALT中酶偶联反应式为:
L-丙氨酸+α-酮戊二酸          L-谷氨酸+丙酮酸

丙酮酸 + NADH + H+            L-乳酸 + NAD+
上述偶联反应中,NADH的氧化速率与标本中酶活性呈正相关,在340nm波长处,NADH呈现特征性吸收峰,而NAD则没有。因此,可在340nm监测吸光度的下降速率(-△A/min),计算出ALT的活性单位。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23: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4.3.4.2  赖氏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实验室检测ALT活性。
【基本原理】
ALT催化丙氨酸与α-酮戊二酸间的氨基移换反应,生成丙酮酸和谷氨酸:

L-丙氨酸+α-酮戊二酸           L-谷氨酸+丙酮酸
经30分钟反应后,加入2.4二硝基苯肼终止反应,并与反应液中的二种α-酮酸生成相应的2.4二硝基苯腙。在碱性条件下,两种苯腙的吸收光谱曲线有差别,在500-520nm处差异最大,以等摩尔浓度计算,丙酮酸苯腙的显色强度约为α-酮戊二酸苯肼的3倍。据此可计算出丙酮酸的生成量,继而计算出ALT的活性单位。
4.3.4.3  丙酮酸氧化酶(干化学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采血现场快速检测献血者ALT活性。
【基本原理】
     L-丙氨酸+α -酮成二酸               丙酮酸+谷氨酸
     丙酮酸+ 磷酸盐                         乙酰磷酸+H2O2
     H2O2+4-氨基安替比林+2,4-二氯酚                     醌亚胺(显色)





4.3.4.4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活性检测判定规则
4.3.4.4.1  预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献血者所采集的标本)















4.3.4.4.2  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合格的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4.4.3  非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非预检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5  血红蛋白检测
4.3.5.1  分光光度法
【基本原理】
采用多波长分光光度法检测血红蛋白浓度。全血标本中的红细胞经过裂解释放出血红蛋白,其流体被吸到仪器光学槽中。7个预先设定的波长光发射光信号。放在光学槽相对一端的传感器接收信号。每个波长光的吸光度被计算。通过吸光度根据比尔定律校正为血红蛋白浓度。
4.3.5.2  硫酸铜法
【基本原理】
将全血滴入标准硫酸铜溶液中,可形成一层蛋白质铜盐包围在全血滴外层。观察全血在不同相对密度(比重)的硫酸铜溶液中沉浮或停留不动情况,即可测得其相对密度(比重)。

4.3.6  血小板计数
4.3.6.1  电阻式
【基本原理】
其原理是根据血细胞非传导的性质,以电解质溶液中悬浮颗粒在通过小孔时引起的电阻变化为基础,当被稀释的血细胞悬液在负压的吸引下穿过一个小孔(aperture)时,会引起通过微孔的恒定电流发生变化,该瞬间的电阻变化所产生的脉冲信号大小与细胞体积的大小成正比,经放大鉴别后被累加记录下来。因此在计数细胞的同时,每一个细胞的体积也被同时测量出来。测定白细胞的微孔孔径常为100μm, 测定红细胞和血小板的微孔孔径常在50~70μm 之间。
4.3.6.2  手工计数法
【基本原理】
将血液用血小板稀释液作一定量稀释后,混匀注人计数池内计数,再算出每升血液中血小板数。

4.3.7  血液检测基本操作规程
4.3.7.1  实验室血液检测的一般要求
4.3.7.1.1  标本要求:参照试剂和/或仪器说明书要求;
4.3.7.1.2  试剂要求
a)        新使用试剂必须经过确认;
b)        每一批试剂必须经过进货检验;
c)        必须对试剂库存(批号、失效期、库存量等)进行管理。
4.3.7.1.3  仪器设备要求
a)        检测设备需按要求经过确认;
b)        按照检测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包括使用、校准、维护等工作。
4.3.7.1.4  仪器检测程序参数设置要求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或/和仪器说明书设置检测程序,并经过确认;
b)        如检测程序有任何与试剂操作说明书或/和仪器说明书不同的步骤,须通过确认实验进行验证;
c)        保存仪器设置检测程序(参数)记录。
4.3.7.1.5  手工操作
a)        当需要手工操作情况下,可按试剂操作说明书手工检测,或部分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手工检测;
b)        按试剂说明书配置相应的手工操作检测仪器,例如酶免检测至少包括:移液器、孵育箱、洗板机、酶标仪;
c)        必须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软件(LIS)进行检测结果报告。
4.3.7.1.6  实验室信息管理软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        数据汇总、查询;
b)        临界值计算;
c)        结果判断;
d)        实验数据与采供血软件系统数据传输;
e)        保存软件设置程序(参数)书面记录。

4.3.7.2  HBsAg ELISA检测
4.3.7.2.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2.2  检测原理:ELISA
4.3.7.2.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2.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2.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2.7  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结果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通过HBsAg中和实验进行确认。

4.3.7.3  HBsAg中和实验
4.3.7.3.1  实验目的:确认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3.2  检测原理:ELISA
4.3.7.3.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3.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3.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3.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4  HBsAg化学发光法检测
4.3.7.4.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4.2  检测原理: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4.3.7.4.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4.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4.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4.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实验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c)        弱阳性质控品检出。

4.3.7.5  FQ-PCR 法HBV DNA检测
4.3.7.5.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V DNA
4.3.7.5.2  检测原理:FQ-PCR
4.3.7.5.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5.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5.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5.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6  TMA 法HBV DNA检测
4.3.7.6.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V DNA
4.3.7.6.2  检测原理:TMA
4.3.7.6.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6.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6.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6.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7  HCV抗体 ELISA检测
4.3.7.7.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7.2  检测原理:ELISA
4.3.7.7.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7.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7.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7.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7.7  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RIBA确认实验。

4.3.7.8  HCV抗体化学发光法检测
4.3.7.8.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8.2  检测原理: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4.3.7.8.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8.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8.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8.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实验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c)        弱阳性质控品检出。

4.3.7.9  HCV抗体 RIBA检测
4.3.7.9.1  实验目的:确认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9.2  检测原理:免疫印迹技术
4.3.7.9.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9.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9.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9.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0  FQ-PCR 法HCV RNA检测
4.3.7.10.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 RNA
4.3.7.10.2  检测原理:FQ-PCR
4.3.7.10.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0.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0.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0.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1  TMA 法HCV RNA检测
4.3.7.11.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 RNA
4.3.7.11.2  检测原理:TMA
4.3.7.11.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1.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1.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1.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2  HIV抗体 1/2 ELISA检测
4.3.7.12.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 1/2。
4.3.7.12.2  检测原理:ELISA
4.3.7.12.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12.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2.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12.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12.7  注意事项
a)        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免疫印迹确认实验;
b)        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对HIV抗体 1/2反应性标本进行送检。

4.3.7.13  HIV抗体1/2化学发光法检测
4.3.7.13.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1/2
4.3.7.13.2  检测原理: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4.3.7.13.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3.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3.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3.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实验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c)        弱阳性质控品检出。

4.3.7.14  HIV抗体 1/2确认实验
4.3.7.14.1  实验目的:确认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 1/2
4.3.7.14.2  检测原理:免疫印迹技术
4.3.7.14.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14.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4.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4.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5  FQ-PCR 法HIV RNA检测
4.3.7.15.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 RNA
4.3.7.15.2  检测原理:FQ-PCR
4.3.7.15.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5.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5.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5.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6  TMA 法HIV RNA检测
4.3.7.16.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 RNA
4.3.7.16.2  检测原理:TMA
4.3.7.16.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6.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6.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6.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7  梅毒抗体ELISA检测
4.3.7.17.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特异性抗体
4.3.7.17.2  检测原理:ELISA
4.3.7.17.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17.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7.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17.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17.7  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TPPA,TPHA确认实验。

4.3.7.18  梅毒RPR/TRUST检测
4.3.7.18.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非特异性抗体
4.3.7.18.2  检测原理:间接免疫凝集方法
4.3.7.18.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18.4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8.5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18.6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18.7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TPPA,TPHA确认实验。

4.3.7.19  梅毒TPPA/TPHA检测
4.3.7.19.1  实验目的:确认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特异性抗体
4.3.7.19.2  检测原理:间接免疫凝集方法
4.3.7.19.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9.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9.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9.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20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速率法检测
4.3.7.20.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ALT活性水平
4.3.7.20.2  检测原理:速率法
4.3.7.20.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管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0.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0.5         结果判定
a)        临界值:40U/L;
b)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c)        参见4.3.4.4。
4.3.7.20.6  质控要求:每批标本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4.3.7.21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赖氏法检测
4.3.7.21.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ALT活性水平
4.3.7.21.2  检测原理:赖氏法
4.3.7.21.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管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1.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1.5  结果判定
a)        临界值:25卡门单位/ml血清;
b)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c)        参见4.3.4.4。
4.3.7.21.6  质控要求:每批标本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4.3.7.22  ABO正反定型检测
4.3.7.22.1  实验目的:实验室检测血液标本ABO血型
4.3.7.22.2  试剂要求
a)        正定型试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b)        反定型试剂必须使用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22.3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2.4  结果判定见4.3.3。
4.3.7.22.5  如果正反定型结果不一致,和/或O细胞出现凝集,参照"5 血型检测操作规程"内容进行进一步实验。
4.3.7.22.6  质控要求:每批实验检测前,试剂抗血清和质控红细胞至少按下表进行一次质控实验。
抗血清        试剂红细胞        结果
抗-A        A 细胞        凝集
抗-B        B 细胞        凝集
抗-A,抗-B        O细胞        不凝集
抗-A        B 细胞        不凝集
抗-B        A 细胞        不凝集

4.3.7.23  RhD血型检测
4.3.7.23.1  实验目的:实验室筛查血液标本RhD血型
4.3.7.23.2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23.3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3.4  结果判定见4.3.3。
4.3.7.23.5  如果RhD筛查结果阴性,参照"5 血型检测操作规程"内容进行进一步实验。
4.3.7.23.6  质控要求:每批实验检测前,试剂抗血清和质控红细胞至少按下表进行一次质控实验。
抗血清        试剂红细胞        结果
抗-D        RhD 阳性红细胞        凝集
抗-D        RhD 阴性红细胞        不凝集

4.3.7.24  血小板计数
4.3.7.24.1  实验目的:实验室检测献血者血小板含量
4.3.7.24.2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管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4.3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4.4  质控要求:每天进行血小板质控,质控结果符合质控品要求。

4.3.7.25  采血现场血液检测一般要求
4.3.7.25.1  标本要求:参照试剂和/或仪器说明书要求;
4.3.7.25.2         试剂要求
a)        每一批试剂必须经过进货检验。
b)        新采用试剂必须经过确认。
c)        必须对试剂库存(批号、失效期、供应方、库存量等)进行管理。
4.3.7.25.3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6  HBsAg快速诊断法
4.3.7.26.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26.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6.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6.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6.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27  HCV抗体快速诊断法
4.3.7.27.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27.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7.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7.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7.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28  HIV抗体快速诊断法
4.3.7.28.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
4.3.7.28.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8.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8.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8.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29  梅毒快速诊断法
4.3.7.29.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抗体
4.3.7.29.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9.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9.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9.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30  ALT干化学法检测
4.3.7.30.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ALT
4.3.7.30.2  检测原理:丙酮酸氧化酶法
4.3.7.30.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30.4  参考范围:5-40U/L
4.3.7.30.5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30.6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31  血红蛋白干化学法测定
4.3.7.31.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检测献血者血红蛋白水平
4.3.7.31.2  检测原理:多波长分光光度法
4.3.7.31.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31.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31.5  参考范围:男≥120g /L,女 ≥110g /L

4.3.7.31  血红蛋白硫酸铜法测定
4.3.7.31.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检测献血者血红蛋白水平
4.3.7.31.2  检测原理:硫酸铜法
4.3.7.31.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31.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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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2  赖氏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实验室检测ALT活性。
【基本原理】
ALT催化丙氨酸与α-酮戊二酸间的氨基移换反应,生成丙酮酸和谷氨酸:

L-丙氨酸+α-酮戊二酸           L-谷氨酸+丙酮酸
经30分钟反应后,加入2.4二硝基苯肼终止反应,并与反应液中的二种α-酮酸生成相应的2.4二硝基苯腙。在碱性条件下,两种苯腙的吸收光谱曲线有差别,在500-520nm处差异最大,以等摩尔浓度计算,丙酮酸苯腙的显色强度约为α-酮戊二酸苯肼的3倍。据此可计算出丙酮酸的生成量,继而计算出ALT的活性单位。
4.3.4.3  丙酮酸氧化酶(干化学法)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采血现场快速检测献血者ALT活性。
【基本原理】
     L-丙氨酸+α -酮成二酸               丙酮酸+谷氨酸
     丙酮酸+ 磷酸盐                         乙酰磷酸+H2O2
     H2O2+4-氨基安替比林+2,4-二氯酚                     醌亚胺(显色)





4.3.4.4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活性检测判定规则
4.3.4.4.1  预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献血者所采集的标本)















4.3.4.4.2  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预检合格的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4.4.3  非预检献血标本(标本来源:来自于非预检献血者所捐献血液)
















4.3.5  血红蛋白检测
4.3.5.1  分光光度法
【基本原理】
采用多波长分光光度法检测血红蛋白浓度。全血标本中的红细胞经过裂解释放出血红蛋白,其流体被吸到仪器光学槽中。7个预先设定的波长光发射光信号。放在光学槽相对一端的传感器接收信号。每个波长光的吸光度被计算。通过吸光度根据比尔定律校正为血红蛋白浓度。
4.3.5.2  硫酸铜法
【基本原理】
将全血滴入标准硫酸铜溶液中,可形成一层蛋白质铜盐包围在全血滴外层。观察全血在不同相对密度(比重)的硫酸铜溶液中沉浮或停留不动情况,即可测得其相对密度(比重)。

4.3.6  血小板计数
4.3.6.1  电阻式
【基本原理】
其原理是根据血细胞非传导的性质,以电解质溶液中悬浮颗粒在通过小孔时引起的电阻变化为基础,当被稀释的血细胞悬液在负压的吸引下穿过一个小孔(aperture)时,会引起通过微孔的恒定电流发生变化,该瞬间的电阻变化所产生的脉冲信号大小与细胞体积的大小成正比,经放大鉴别后被累加记录下来。因此在计数细胞的同时,每一个细胞的体积也被同时测量出来。测定白细胞的微孔孔径常为100μm, 测定红细胞和血小板的微孔孔径常在50~70μm 之间。
4.3.6.2  手工计数法
【基本原理】
将血液用血小板稀释液作一定量稀释后,混匀注人计数池内计数,再算出每升血液中血小板数。

4.3.7  血液检测基本操作规程
4.3.7.1  实验室血液检测的一般要求
4.3.7.1.1  标本要求:参照试剂和/或仪器说明书要求;
4.3.7.1.2  试剂要求
a)        新使用试剂必须经过确认;
b)        每一批试剂必须经过进货检验;
c)        必须对试剂库存(批号、失效期、库存量等)进行管理。
4.3.7.1.3  仪器设备要求
a)        检测设备需按要求经过确认;
b)        按照检测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包括使用、校准、维护等工作。
4.3.7.1.4  仪器检测程序参数设置要求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或/和仪器说明书设置检测程序,并经过确认;
b)        如检测程序有任何与试剂操作说明书或/和仪器说明书不同的步骤,须通过确认实验进行验证;
c)        保存仪器设置检测程序(参数)记录。
4.3.7.1.5  手工操作
a)        当需要手工操作情况下,可按试剂操作说明书手工检测,或部分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手工检测;
b)        按试剂说明书配置相应的手工操作检测仪器,例如酶免检测至少包括:移液器、孵育箱、洗板机、酶标仪;
c)        必须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软件(LIS)进行检测结果报告。
4.3.7.1.6  实验室信息管理软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a)        数据汇总、查询;
b)        临界值计算;
c)        结果判断;
d)        实验数据与采供血软件系统数据传输;
e)        保存软件设置程序(参数)书面记录。

4.3.7.2  HBsAg ELISA检测
4.3.7.2.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2.2  检测原理:ELISA
4.3.7.2.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2.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2.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2.7  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结果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通过HBsAg中和实验进行确认。

4.3.7.3  HBsAg中和实验
4.3.7.3.1  实验目的:确认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3.2  检测原理:ELISA
4.3.7.3.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3.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3.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3.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4  HBsAg化学发光法检测
4.3.7.4.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4.2  检测原理: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4.3.7.4.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4.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4.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4.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实验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c)        弱阳性质控品检出。

4.3.7.5  FQ-PCR 法HBV DNA检测
4.3.7.5.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V DNA
4.3.7.5.2  检测原理:FQ-PCR
4.3.7.5.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5.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5.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5.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6  TMA 法HBV DNA检测
4.3.7.6.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V DNA
4.3.7.6.2  检测原理:TMA
4.3.7.6.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6.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6.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6.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7  HCV抗体 ELISA检测
4.3.7.7.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7.2  检测原理:ELISA
4.3.7.7.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7.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7.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7.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7.7  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RIBA确认实验。

4.3.7.8  HCV抗体化学发光法检测
4.3.7.8.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8.2  检测原理: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4.3.7.8.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8.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8.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8.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实验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c)        弱阳性质控品检出。

4.3.7.9  HCV抗体 RIBA检测
4.3.7.9.1  实验目的:确认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9.2  检测原理:免疫印迹技术
4.3.7.9.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9.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9.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9.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0  FQ-PCR 法HCV RNA检测
4.3.7.10.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 RNA
4.3.7.10.2  检测原理:FQ-PCR
4.3.7.10.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0.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0.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0.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23: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4.3.7.11  TMA 法HCV RNA检测
4.3.7.11.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 RNA
4.3.7.11.2  检测原理:TMA
4.3.7.11.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1.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1.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1.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2  HIV抗体 1/2 ELISA检测
4.3.7.12.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 1/2。
4.3.7.12.2  检测原理:ELISA
4.3.7.12.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12.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2.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12.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12.7  注意事项
a)        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免疫印迹确认实验;
b)        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对HIV抗体 1/2反应性标本进行送检。

4.3.7.13  HIV抗体1/2化学发光法检测
4.3.7.13.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1/2
4.3.7.13.2  检测原理: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
4.3.7.13.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3.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3.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检测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3.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实验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c)        弱阳性质控品检出。

4.3.7.14  HIV抗体 1/2确认实验
4.3.7.14.1  实验目的:确认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 1/2
4.3.7.14.2  检测原理:免疫印迹技术
4.3.7.14.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14.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4.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4.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5  FQ-PCR 法HIV RNA检测
4.3.7.15.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 RNA
4.3.7.15.2  检测原理:FQ-PCR
4.3.7.15.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5.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5.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5.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6  TMA 法HIV RNA检测
4.3.7.16.1  实验目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 RNA
4.3.7.16.2  检测原理:TMA
4.3.7.16.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6.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6.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6.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试剂内对照质控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17  梅毒抗体ELISA检测
4.3.7.17.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特异性抗体
4.3.7.17.2  检测原理:ELISA
4.3.7.17.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17.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7.5         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17.6         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板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17.7  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TPPA,TPHA确认实验。

4.3.7.18  梅毒RPR/TRUST检测
4.3.7.18.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非特异性抗体
4.3.7.18.2  检测原理:间接免疫凝集方法
4.3.7.18.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4.3.7.18.4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8.5结果判定
a)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b)        参见4.3.2.7。
4.3.7.18.6质控要求
a)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b)        每批至少弱阳性质控品检出,阴性质控品检测结果为阴性。
4.3.7.18.7注意事项:由于ELISA检测存在假阳性现象,如果需要的话,检测结果为反应性的标本可进一步进行TPPA,TPHA确认实验。

4.3.7.19  梅毒TPPA/TPHA检测
4.3.7.19.1  实验目的:确认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特异性抗体
4.3.7.19.2  检测原理:间接免疫凝集方法
4.3.7.19.3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19.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19.5  结果判定: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4.3.7.19.6  质控要求:试剂盒阴阳性对照结果符合试剂操作说明书要求

4.3.7.20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速率法检测
4.3.7.20.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ALT活性水平
4.3.7.20.2  检测原理:速率法
4.3.7.20.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管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0.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0.5         结果判定
a)        临界值:40U/L;
b)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c)        参见4.3.4.4。
4.3.7.20.6  质控要求:每批标本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4.3.7.21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赖氏法检测
4.3.7.21.1  实验目的:实验室常规检测血液标本ALT活性水平
4.3.7.21.2  检测原理:赖氏法
4.3.7.21.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管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1.4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1.5  结果判定
a)        临界值:25卡门单位/ml血清;
b)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对标本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
c)        参见4.3.4.4。
4.3.7.21.6  质控要求:每批标本至少检测一份质控品。

4.3.7.22  ABO正反定型检测
4.3.7.22.1  实验目的:实验室检测血液标本ABO血型
4.3.7.22.2  试剂要求
a)        正定型试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批检定合格且贴有防伪标签的诊断试剂。
b)        反定型试剂必须使用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22.3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2.4  结果判定见4.3.3。
4.3.7.22.5  如果正反定型结果不一致,和/或O细胞出现凝集,参照"5 血型检测操作规程"内容进行进一步实验。
4.3.7.22.6  质控要求:每批实验检测前,试剂抗血清和质控红细胞至少按下表进行一次质控实验。
抗血清        试剂红细胞        结果
抗-A        A 细胞        凝集
抗-B        B 细胞        凝集
抗-A,抗-B        O细胞        不凝集
抗-A        B 细胞        不凝集
抗-B        A 细胞        不凝集

4.3.7.23  RhD血型检测
4.3.7.23.1  实验目的:实验室筛查血液标本RhD血型
4.3.7.23.2  试剂要求:必须使用国家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厂家生产的,或者获取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相关注册证的诊断试剂。
4.3.7.23.3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3.4  结果判定见4.3.3。
4.3.7.23.5  如果RhD筛查结果阴性,参照"5 血型检测操作规程"内容进行进一步实验。
4.3.7.23.6  质控要求:每批实验检测前,试剂抗血清和质控红细胞至少按下表进行一次质控实验。
抗血清        试剂红细胞        结果
抗-D        RhD 阳性红细胞        凝集
抗-D        RhD 阴性红细胞        不凝集

4.3.7.24  血小板计数
4.3.7.24.1  实验目的:实验室检测献血者血小板含量
4.3.7.24.2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管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4.3  检测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检测
4.3.7.24.4  质控要求:每天进行血小板质控,质控结果符合质控品要求。

4.3.7.25  采血现场血液检测一般要求
4.3.7.25.1  标本要求:参照试剂和/或仪器说明书要求;
4.3.7.25.2         试剂要求
a)        每一批试剂必须经过进货检验。
b)        新采用试剂必须经过确认。
c)        必须对试剂库存(批号、失效期、供应方、库存量等)进行管理。
4.3.7.25.3  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6  HBsAg快速诊断法
4.3.7.26.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BsAg
4.3.7.26.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6.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6.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6.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27  HCV抗体快速诊断法
4.3.7.27.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CV抗体
4.3.7.27.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7.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7.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7.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28  HIV抗体快速诊断法
4.3.7.28.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HIV抗体
4.3.7.28.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8.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8.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8.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29  梅毒快速诊断法
4.3.7.29.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中是否存在梅毒抗体
4.3.7.29.2  检测原理:金标记免疫分析
4.3.7.29.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29.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29.5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30  ALT干化学法检测
4.3.7.30.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快速筛查血液标本ALT
4.3.7.30.2  检测原理:丙酮酸氧化酶法
4.3.7.30.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30.4  参考范围:5-40U/L
4.3.7.30.5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30.6  质控要求:参见试剂操作说明书。

4.3.7.31  血红蛋白干化学法测定
4.3.7.31.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检测献血者血红蛋白水平
4.3.7.31.2  检测原理:多波长分光光度法
4.3.7.31.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31.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4.3.7.31.5  参考范围:男≥120g /L,女 ≥110g /L

4.3.7.31  血红蛋白硫酸铜法测定
4.3.7.31.1  实验目的:采血现场检测献血者血红蛋白水平
4.3.7.31.2  检测原理:硫酸铜法
4.3.7.31.3  试剂要求:使用获取药品监督部门颁发注册证的厂家生产的诊断试剂。
4.3.7.31.4  操作步骤:按试剂操作说明书进行手工检测。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23: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4.3.7.31.5  参考范围
男 :全血相对密度(比重) ≥l.0520 (相当于血红蛋白含量≥120g /L),为合格。
女 :全血相对密度(比重) ≥l.0500 (相当于血红蛋白含量≥110g /L),为合格。

4.4血液检测实验室室内质控方法
本部分针对血站血液检测实验室常规采用的ELISA实验和ALT实验的室内质控方法进行了规定。
4.4.1  开展室内质控的一般要求
4.4.1.1  人员培训:实验室在开展室内质控工作前,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就室内质控的基础知识、一般方法进行相关培训,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断进行评估改进。
4.4.1.2  建立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室应建立实施室内质控标准操作规程。
4.4.1.3  仪器的校准和保养:实验室应对检测过程中使用的各种仪器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校准,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4.4.1.4  质控品使用的一般要求
4.4.1.4.1  基质应与血液检测常规标本一致,即人血清基质。
4.4.1.4.2  实验室应尽可能购买商品化的质控品。如需自制质控品,需经过严格筛选、确认、病毒灭活等步骤,并确保有足够的量供长期使用,在正确的条件下贮存,获得最大的稳定性和最小的瓶间差异。质控品应能够在低于-20℃保存条件下,有效使用1年。
4.4.1.4.3  质控品所含待测物的浓度应满足实验要求。
4.4.1.4.4  在日常使用之前应对质控品的种类、规格、外观、批号和效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质控品使用要求进行操作。
4.4.1.4.5  质控品应与血液检测标本在相同的检测条件下进行检测。

4.4.2  ELISA实验室内质控
   ELISA实验室内质控采用试剂盒阴阳性对照、弱阳性质控品、阴性质控品实时监控实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4.4.2.1  质控品的选择
4.4.2.1.1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品:试剂盒自带的阴、阳性对照品。用于监控实验有效性。
4.4.2.1.2  弱阳性质控品:可选择S/CO 值为2~4的弱阳性血清作为弱阳性质控品,监控检测系统的稳定性和实验有效性。
4.4.2.1.3  阴性质控品:可选择正常人源血清或血浆。用于监控实验有效性。
4.4.2.2  质控品使用的频次:在ELISA实验中应以每一块酶标板实验作为一批,在每批中,上述每种质控品都应至少设定一孔同血液标本一起进行检测。
4.4.2.3  ELISA实验有效性控制:质控品需满足以下要求,实验方可判为有效。
4.4.2.3.1  试剂盒阴、阳性对照品满足试剂盒说明书要求,包括阴性对照品质量要求和阳性对照品质量要求。如要求空白设置,还需满足空白孔的质量要求。
4.4.2.3.2  弱阳性质控品S/CO值≥1。
4.4.2.3.3  阴性质控品S/CO<1。

4.4.2.4  ELISA实验过程稳定性控制
鉴于定性实验的特性,采用Levey-Jennings质控图监控ELISA实验过程的稳定性,发现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实验室如需采用更多种类的控制图进行质控,可查阅相关文献。
4.4.2.4.1  质控规则
a)        质控规则的表示方法
用 方式表示质控规则,"A"代表质控测定值个数,"L"是从正态统计量得到的质控界限。例如, 质控规则指一个质控结果超出了均值加减3倍标准差界限。
b)        质控规则的选用
实验室可选择Levey-Jennings质控图常规使用的12s和13s规则。12s规则作为警告规则,如发现违背12s规则的情况,应关注质控图的趋势变化。13s作为在控与失控的判断规则,如发现违背13s规则的情况,说明实验过程没有处于受控状态,应查找原因予以解决。另外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同时选择一个监控实验系统误差的规则,如22s、41s、7x或10x规则,以发现由于仪器、试剂、环境条件等因素引起的系统误差。上述常用质控规则的释义如下:
13s: 一个质控品测定值超过 。用于提示可能存在随机误差;
12s: 一个质控品测定值超过 。用于提示可能存在随机误差;
22s: 2个连续质控品测定值同时超过  或 。用于提示可能存在系统误差;
41s: 4个连续的质控品测定值同时超过 或 。用于提示可能存在系统误差;
7x : 7个连续的质控品测定值落在均值一侧,用于提示可能存在系统误差。
10x : 10个连续的质控品测定值落在均值一侧,用于提示可能存在系统误差。
4.4.2.4.2 质控图的建立
a)        设定质控图均值
  在实验室常规检测条件下,连续测定同一批号的弱阳性质控品10~20天,收集至少20批的质控数据,对数据进行离群值检验,剔除超过3s以外的数据,计算均值及标准差,以此控制以后的实验过程,直至试剂或质控品批号更换。实验室如采用积累质控数据计算均值和标准差,具体方法可参见本章节ALT质控均值的计算。但需注意由于ELISA试剂较大的批间差异,积累质控数据计算的方式可能增大室内质控的标准差和变异度。因此如两批试剂的均值和标准差有显著差异,建议针对新批号试剂重新计算质控均值和标准差。
b)        设定质控图控制限
控制限通常是以标准差的倍数来表示。Levey-Jennings质控图将 设置为警告限,  设置为控制限,即控制上限值为 ,控制下限值为 。如果ELISA实验质控图的控制下限值小于1,控制下限值应设定为1。
c)        绘制质控图
以Y轴为质控品的测定值(S/CO值),X轴为测定批次数或单位时间。Y轴刻度上一般提供 范围。各水平线分别为均值、 、 、 上下限,描点绘图。
当采用12s和13s规则判断实验受控情况,可采用单点质控图,将质控数据逐一点于质控图上进行观察,以发现实验随机误差。
当采用所选的发现系统误差的质控规则判断实验受控情况,可根据实验室情况,采用单点质控图或将一个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天)所有质控数据的均值点于质控图上进行观察,以判断检测系统的变化和趋势。
d)        质控图的重建
鉴于ELISA 实验的特性和试剂批间的不稳定性,如需要,在更换新批号试剂时应重新建立质控图。
如果更换新批号质控品,在试剂批号不变的情况下,可采用将新批号质控品和旧批号质控品同时检测的方式,以确保在旧批号质控品使用结束前,获得计算新批号质控品均值和标准差的数据,建立质控图。
如果质控图使用过程中,出现均值的偏移和标准差变化,需分析并消除产生偏差的原因,必要时应重新建图。
e)        失控情况的分析处理
    如出现违背质控规则的情况,应分析产生误差的类型及原因。引起误差的因素通常包括操作上的失误、试剂、校准物、质控品的失效;试剂、质控品更换批号或保存末期发生变化;仪器使用维护不当;由于质控图建立过程中采用的数据不足造成均值和标准差不适宜等。如出现弱阳性质控品检测值小于cutoff,应视为实验无效。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后重新实验。应保存失控情况分析处理记录。
4.4.3  ALT实验室内质控
ALT速率法或赖氏法可采用试剂盒自带的质控品或商品化质控品进行ALT室内质控。鉴于定量实验的特性,采用Levey-Jennings质控图监控ALT实验的精密性和有效性,发现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实验室如需采用更多种类的控制图进行质控,可查阅相关文献。
4.4.3.1  质控品的选择:可选择至少一个具有医学决定水平或中等ALT浓度的质控品。
4.4.3.2  质控品使用的频次:实验室可以根据厂家推荐的批长度(Manufacturer's Recommended Run Length,MRRL)来确定分析批长度,也可以根据实验室血液标本数量、工作流程、操作人员素质来自行规定分析批长度(User's Defined Run Length,UDRL),但是UDRL不应超过厂家推荐的批长度。在每一个分析批长度内至少对质控品作一次检测,实验室可按照分析系统或试剂的厂商推荐的每个分析批使用质控品数量及放置位置进行质控或根据不同情况增加或减少质控品测定次数和改变放置位置。
4.4.3.3  ALT实验有效性判定:ALT室内质控品检测结果不能违背实验室所选择质控规则,如有违背,实验无效。
4.4.3.4  质控规则的选用:同4.4.2.4.1
4.4.3.5  质控图的建立
4.4.3.5.1  设定质控图均值:在实验室常规检测条件下,测定同一批号的质控品10~20天,收集至少20个质控数据,对数据进行离群值检验,剔除超过3s以外的数据,计算临时均值及标准差,以此控制此后一个月的室内质控情况。一个月结束后,汇集当月所有质控数据,计算所有在控数据的积累的质控均值和标准差,以此控制下一个月的室内质控情况。重复以上操作三到五个月,最终汇集前20个数据和三到五个月的质控数据,计算积累的质控均值和标准差,以此作为常规均值和标准差,控制以后的实验过程,直至质控品批号更换。
4.4.3.5.2  设定质控图控制限:控制限通常以标准差的倍数表示。Levey-Jennings质控图将 设置为警告限,  设置为控制限,即控制上限值为 ,控制下限值为 。ALT室内质控的控制限随质控图均值和标准差的变化而变化。
4.4.3.5.3  绘制质控图:同4.4.2.4.2。
4.4.3.5.4  质控图的重建
鉴于ALT实验的特性,质控图可包含试剂批号的变化。如果更换新批号质控品,可采用将新批号质控品和旧批号质控品同时检测的方式,以确保在旧批号质控品使用结束前,获得计算新批号质控品均值和标准差的数据,建立质控图。
如果质控图使用过程中,出现均值的偏移和标准差变化,需分析并消除产生偏差的原因,必要时应重新建图。
4.4.3.5.5  失控情况的分析处理:如出现违背质控规则的情况,需分析产生误差的类型及原因,并视为实验失控和无效。应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后重新实验。引起误差的因素通常包括操作上的失误、试剂、校准物、质控品的失效;试剂、质控品更换批号或保存末期发生变化;仪器使用维护不当;由于质控图建立过程中采用的数据不足造成均值和标准差不适宜等。应保存失控情况分析处理记录。
4.4.4  特殊情况下的室内质控  
对于不能每天进行血液检测、质控数据量少的实验室,可采用Grubbs氏法进行室内质控。该方法只需连续测定3次,即可对第3次检验结果进行检验和控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4.4.4.1  计算出测定结果(至少3次)的平均值(x)和标准差(s)。
4.4.4.2  计算SI上限值和SI下限值:
        SI上限 = (x 最大值 - x )/s
        SI下限 = ( x - x最小值 ) / s
4.4.4.3  查表1,将SI上限 和 SI下限 与SI值表中的数值进行比较。


表1  SI值表
n        n3s        n2s        n        n3s        n2s
3        1.15        1.15        12        2.55        2.29
4        1.49        1.46        13        2.61        2.33
5        1.75        1.67        14        2.66        2.37
6        1.94        1.82        15        2.70        2.41
7        2.10        1.94        16        2.75        2.44
8        2.22        2.03        17        2.79        2.47
9        2.32        2.11        18        2.82        2.50
10        2.41        2.18        19        2.85        2.53
11        2.48        2.23        20        2.88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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