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谁别惹铁老大,公检法自成一家造冤案
一位身材瘦弱的年轻妇女童宇,怎么也想象不到,因为跟天津铁路西站工作人员的一段小争执,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她已经被天津铁路公安非法拘押了8个月。如果天津铁路法院采信了铁路公安制造的伪证,她可能还要面临3-10年的刑期。
事情起源于2008年5月4日7点左右。童宇到天津铁路西站送人。当她持站台票进站时,工作人员二话不说就挡住了她,争执由此而起。态度蛮横的男性检票员张家威(后悉其名)对童宇很快从推搡发展到拳脚相向,紧接着身高超过1米8的男检票员张格非(后悉其名)也从另一个检票口跑向童宇身后打她,两个男人,加上另两名女工作人员,将身单力薄的童宇围在进站口台阶处并将她打倒在地,而其中两名参与围殴的工作人员,也在围殴中被台阶绊倒。已经进站的童宇的丈夫包龙军闻讯赶回来,迅速拉开了双方。
这一切,发生在不到2分钟的时间内。但就是这短短的几分钟,改变了童宇此后一年多的命运。
气愤的童宇夫妇没有跟蛮横的检票员纠缠。但随后赶到的天津铁路西站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来后的作为却让童宇夫妇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将童宇夫妇带到了派出所,要他们交代问题,但是对行凶打人的天津铁路西站检票员,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他们连派出所都不用去!
被打伤的童宇要求去鉴定,要求行凶者赔偿,铁路民警却置之不理。直到几小时后,一位民警进来跟童宇夫妇说,“现在没事情了,你们走吧。”对于事情的处理结果,依然一字不提。
感觉遭到戏弄的童宇,选择了向天津铁路警务督察处投诉天津铁路西站派出所民警。投诉后回北京的家中静候处理结果的童宇想不到的是,正是这个投诉,让她遭受了更大灾难!
一位姓涂的警官受理了童宇的投诉。不久之后,童宇再次致电涂警官讯问处理的结果,涂警官说因四川地震,铁路系统动员支援灾区,调查暂时放下了。
过了七个多月之后的12月9日,曾被童宇投诉的天津铁路西站派出所2名民警,突然找到童宇在北京的家中,没有北京当地的民警跟随,也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而是对童宇说:“你不是问什么时候解决问题吗?现在我们给你解决问题来了,请你跟我到天津去一趟。”由于当时是晚饭时间,没有戒心的童宇还想请两位民警在自己家中吃完饭再走,两位民警说:“还是早点去天津,我们早点办完事情,还是我们请你吃晚饭吧。”民警热情和诚恳的态度让童宇没有丝毫的戒心,跟他们去了天津。
童宇不知道,这一去就没能回家。
一到天津铁路西站派出所,民警立即换了一副嘴脸,全然不再提解决问题的事情,而是要童宇交代在车站争执时打伤工作人员的事情。民警说,有个叫张格非的工作人员,被童宇达打致神经性耳聋,是重伤;还有另外一名女工作人员,也被童宇打成了轻微伤。一件铁路职工无礼围殴势单力薄的童宇的纠纷,突然间就变成了童宇打伤2人的恶性事件!荒谬的是,所谓被打成重伤的张格非,是一个身高超过1米8,体格健壮的小伙子。谁能相信,一个身材瘦弱的小女子,在2分钟都不到的时间内,居然能把以上2位铁路人员,其中还有一个健壮的小伙子全部打倒在地,后果还是一个重伤,一个轻微伤!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童宇起诉到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09年7月15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一个上午的时间过去,天津铁路检察院的公诉人向法院提出要求补充证据,延后重申。原因是铁路检察院提交的几乎所有证据,都被童宇的辩护律师指出是明显违法的。正在骑虎难下的法院同意了天津铁路检察院提出的延期审理的要求。
其实在法庭上,种种情景,就已经让天津铁路公安、铁路检察院和铁路法院人员尴尬不已。开庭不久,被告人童宇就发现,铁路检察院起诉书中提到的“被重伤”的张格非,不是与她发生冲突的人,与她发生冲突的人身高170左右,白胖戴眼镜,而眼前的张格非身高超过1米8,黑壮而且不戴眼镜。
天津铁路检察院起诉书中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成为童宇的律师最好的辩护证明:
1、张格非的法医鉴定从编号上、申请人及鉴定机构看,是明显造假;
2、公诉人提供证据童宇案立案日期是12月14日,而公诉机关提供讯问笔录是12月13日,到北京抓童宇是12月9日。在没有立案就进入刑事侦查,并且对童宇进行抓捕,程序上违法,显而易见是非法抓捕。
笔录时间显示,闻讯时间是从晚上9点以后,到凌晨4点以后,这是典型的疲劳审讯;
3、侦查机关的所有问讯笔录都显示,发生争执时,童宇是在2号进站口,当时2号检票口的工作人员是一女检票员,所谓被打成重伤的张格非是在争执发生后,从几米外的一号检票口赶过来帮忙的。而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中却说,是张格非因检查童宇的票不让她进站,所以才被童宇殴打成重伤。
明明是张家威挡住童宇,并引发争执。童宇能记住打自己的也就张家威一个人。蹊跷的是,开庭的时候,张家威却没有说明任何理由,离奇地缺席了。
4、在案件侦查和审理阶段,童宇的律师多次提出要求调取事发当天的录像,天津铁路的人却说,录像资料天天都有,唯独事发当天的没有了!
5、律师在寻找张家威了解情况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在整个天津警方的户籍档案中,查找不到张家威的户籍资料。经过反复查找,才查到一个迁出的记录,却没有任何迁出原因,当然迁到何处也无从得知。按照户籍管理制度,户口迁出一般都要注明原因,如入伍、入学等,只有犯罪服刑等特殊情况,才有可能在迁出记录上模糊处理。张家威不敢现身的原因,检察机关也含糊其辞。
6、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关,对重伤害案件是没有刑事侦查权和管辖权的。在检察院提交的案卷中可以看到,此案的侦查工作和抓捕工作却全部由天津铁路西站派出所来完成,而这个派出所,还正好是被童宇向督察处投诉的派出所!
这个显而易见、漏洞百出的刑事案是怎么出炉的呢?如果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加以联系和佐证,一个炮制冤案打击报复的全过程就显得异常清晰了:童宇被铁路工作人员围殴——童宇报警——铁路派出所偏袒——童宇向督察处投诉——铁路派出所打击报复——铁路检察机关起诉。
为什么铁路工作人员、铁路民警、铁路检察院要联合起来对付童宇?为什么铁路民警、铁路检察院看不到显而易见的真相,非要置童宇于监狱呢?原因只有一个:在铁路系统,运输、公安、检察院、法院都是一家人。试想,老四跟你打架,警察老三不偏向老四?你去投诉老三,检察院老二不起来对付你?
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国,如果说还有哪一块土地还没有被法律的阳光覆盖,那就是铁路!
在这样一个黑暗的,被铁路系统一手遮天的地方,童宇还能期望她的冤屈被昭雪?当然,我们仍然盼望着司法的公正!
童宇血淋淋的教训告诉大家,惹谁也别惹铁老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