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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剥蒜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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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20: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身为北方佬,葱、姜、蒜三样,乃是下厨烧饭必不可少的佐味。许多菜里少了蒜,味道便差了那么点意思。记得最初尝试做老家的炝锅面时,忘了事先爆蒜,吃起来虽说八分神似,总却有点怅然若失,安慰自己说毕竟是帝都水土不同。后来无意记起来,工序中补上大蒜,端起碗来,烹熟了的蒜香暖暖的扑面而来,方恍然大悟,这才是故乡的滋味啊!

 

    蒜是好东西啊,通五脏,去寒湿,杀菌抗癌,活血生精。偏因为它气味过于浓烈,从古到今,总有人不喜欢。现如今,午间生啃两瓣蒜,饭罢去见客户,听着是有点不厚道,可大多数人不会拒绝放用葱姜蒜调味的炒菜。李渔在《闲情偶寄》里把葱·蒜·韭单列一节,说“秽人齿颊及肠胃”,骂吃大蒜的俗人们“浓则为时所争尚,甘受其秽而不辞”,说自己“蒜则永禁弗食”。这位前朝小开,如果不是想借蒜格物(他的大概意思是,近君子远小人;远大蒜,就是远曾哥,远著姐,远新红雷&*%),就是矫情。

 

    但我觉得,李小开跟大蒜估计脱不了干系,他那个时代,虽说江宁淮扬菜大行其道,身为一个老饕兼著名食评专栏作家,巴蜀齐鲁一干菜等,总要亲历亲为尝个鲜吧,我就不信那些菜品里大蒜绝迹。 这位小文青,一开始还拒绝吃萝卜,说吃完萝卜爱打嗝(“食后打嗳,嗳必秽气,知人之厌我亦若是也”),后来有好事者把他绑起来,捏着鼻子喂他熟萝卜吃,一边灌一边说给爷小清新一个,给爷凛冽一个……&¥%&(当然这都是我杜撰的),然后他就忽然闹明白了,原来熟萝卜跟生萝卜不是一回事,“然见此物大异葱蒜,生则臭,熟则不臭,是与初见似小人,而卒为君子者等也。虽有微过,亦当恕之,仍食勿禁。”吃就吃嘛,还不好意思东扯西编的给自己找台阶下。您瞧瞧,“生则臭,熟则不臭”,这是在说萝卜么,明明是在说大蒜嘛! 我不信他真能做到“蒜则永禁弗食”,只不过是前面把话说大了,再公开承认太丢面子,借萝卜一事,把大风闪了的舌头往回撸撸而已。

 

    对我来说,每每下厨,最头疼的是剥蒜。喜用大蒜,不喜剥,不会剥,剥一头蒜的功夫,两盘菜都炒出来了。 蒜骨朵,按年龄划分可为老中青萝(萝莉的萝,不是萝卜的萝),热辣的,粉嫩的,个中滋味各不相同,剥去它们衣衫的功夫,也各有千秋。

 

    新上市的,半抱黑泥半遮面的萝莉新蒜们,味道青涩,辣中带甜,最是上品,须逢当季到金五星等大场子一觅芳踪,在街头巷尾的百姓小场,偶尔得之则堪为幸事。提一串新蒜回到家中,迫不及待的进房,用净水稍事冲洗,便露出雪嫩透亮的肌理。洁白的小瓣紧紧闭住,无从染指,须用强力破掉外面水嫩的膜,方可不太费力的掰开。新蒜也不必多剥,仅除去几层外套即可,嫩就嫩在这里----最里面的蒜衣,可随蒜同食,口感是一样的。新上市的萝莉蒜,最宜生食,用来爆炒简直是暴殄天物。捏起一瓣,它还怯生生躲在似有似无的小衣中,轻轻咬,那份娇脆在口中绽开,青涩的辣,青葱的甜,在舌尖缠绕,在指间妙曼,最后只能教人心满意足的感叹,年轻真好!

 

    新蒜虽好,一则须趁时节,并非四季常新(萝莉那只是分分钟,大妈才是命运之永恒),二来较小的体型,青涩的辣度,都不足以撑起门面。所谓秀色可餐,佐餐的秀色,还须风情热辣,体态丰盈的成年熟蒜。论起熟蒜,剥衣服也最为头疼,刚出落长成的熟蒜们,饱满鼓胀,看似要将那衣服撑破,实则想要接触里面的实质,难之又难! 其性刚烈,守着自家图腾柱,咬定青山不放松。上下其手,终不能现庐山真面目。即便强剥下去,总会将外衣撕破,乃至最后搞得它遍体鳞伤,蛰得你手指生疼,方算勉强搞定,遇到此种熟蒜,我这种慢性子的人,都会大为光火,不得其法,最后两败俱伤。

 

    私下发现一个苦笑不得的秘方,对付此等成年熟蒜的---- 一个字,晾!  先不忙用,放日光下暴晒,任由它去,看谁耗得过谁。假以时日,待到蒜头儿的水嫩稍作耗损,此刻它仿佛也在向你轻唤,再不剥我就老了~~。。。便是水到渠成,衣裳可轻松褪去。

 

    自然,此中极难的,是一个“度”字 ---- 晾得时辰短,性格刚烈依旧难服帖;晾得时日过久,口感体型大不如往昔。我是独知此一招,列位看官若有它挤剑??哦愿冻赡晔焖饷堑模?队?涣吒嬷??
 

    眼下商品社会,有需求便会有市场,自然便生出了售与你赤裸裸的蒜瓣儿的营生。明码标价(当然比正经传统卖家的贵出一截),童叟无欺,付出的是RMB,得到的是当爷的享受------不必再为思量如何褪去蒜衣而头大。剥光了的蒜瓣儿们打包出售,因为是批量生产,下手没个轻重,往往每一粒蒜瓣都伤痕累累,品相不堪,况且街头巷尾的,来路不明,赤裸相见,卫生难免不成问题,非是宴请客人,应酬交际,迫不得已我是断然不肯用此类的。

 

    行文至此,回头再看一番,虽说是明里写蒜,实则为写剥蒜,顺便带出三种蒜的描述来。文中一番评论,也绝非小说家亲历亲为,权且当道听途说,姑妄之言,切不可描人对号,更至于说格物喻人神马的,啥是格物,人家才不知道呢。。。

发表于 2010-9-25 21: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能把字大一点吗?

发表于 2010-9-26 09: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em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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