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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再收用血互助金 未献血患者用血费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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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6 08: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久后,从未参加过义务献血的北京市民临床用血时将无需缴纳用血互助金。昨日,市财政局公布《北京市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用血互助金在取消、合并的收费项目之列。

  根据市卫生局、财政局2009年6月联合发布的《北京市用血互助金的收取规定》,未参加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临床需用血时,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亦未参加本市无偿献血的,除缴纳医疗用血费外,需按照每使用1单位血液制品统一按1单位(200毫升)全血缴纳用血互助金,具体缴纳金额执行有关收费标准。

  协和医院血库工作人员介绍说,患者用血的时候,洗涤红细胞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收费约为260元,如果患者本人或者家人没有献血的记录,则要在正常医疗用血费的基础上,再缴纳260元左右的用血互助金,收费比参加过义务献血的患者多一倍。如果取消收缴用血互助金,所有的患者都将只缴纳医疗用血费用,支出费用较之前将减半。

  据了解,原先缴纳的用血互助金40%作为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还血储备基金。42%作为市区县献血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献血工作、调剂血源、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无偿献血事业发展。8%作为医院开展审批用血工作经费。10%作为全市献血工作考核奖励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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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献血超千毫升 终身免费用血

  根据2009年11月起实行的《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将享受如下免费用血优惠: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献血者捐献机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时,献血量按照一个机采单位折合全血四百毫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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