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其实我一直就想说说这孩子,找不到机会,现在机会来了。 第一印象是她给我打电话,我就觉得这人像是新手。后来经证实,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第一次见面是在中南医院,穿一西瓜红的连衣裙,是我特别不喜欢的韩版的款式。 后来去吃的第一顿饭,是在麦当劳,事实上,认识她之前我几乎是不吃那玩意儿的。那天因为早上不让吃早饭,忙完都已经中午了,确实是肚子饿了,才去吃的那所谓的快餐。再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因为她爱吃! 第一次一起路过长江大桥,这厮说了句特诗意的话,让我记忆犹新——“烟雨莽苍苍,龟蛇锁大江!”才女啊!!! 再就是陪我的那几天,假讲究! 早上起床喜欢不刷牙就吃东西,理由是“吃完东西后刷牙对牙齿好!” 喜欢吃酸辣土豆丝!理由是“酸酸的,有爱情的味道在里面!”(貌似是这么说的,如果不对,请自行更正)爱情专家啊!!! 喜欢跟人理论!理论到后面通常都是一句“算了,不跟你说了”结束,但是,过几天会找新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继续跟你理论!执着啊!!! 喜欢买衣服!当我们逛街只逛美特斯邦威或者在小店淘衣服的时候,她逛街从来只逛歌莉娅、阿伊莲、adidas、nike这种店子。这也不算啥,关键是,随便一件衣服几百几百的买回家,又不穿,理由是“还没轮到!”款姐啊!!!
困了,不写了! 我会永远记住“上呼吸道感染的”,嘿嘿... 这么好一孩子!小女子在此帮她征个婚吧!有意者请先联系左小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