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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知名韩企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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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6: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60,07年7月毕业后供职于LG集团旗下一家专门做IT咨询与解决方案的子公司。
 
08年9月离职时,公司要求我支付离职违约金3W元,否则不予保留户籍关系,不予出具离职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别无选择,我只能交钱。
 
在一切手续办理结束后,09年春节前,我委托律师向北京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北京市劳动局于09年6月18日,6月21日两次开庭审理。
 
劳动法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收取离职违约金:第一,签署了竞业协议,并且在劳动者离职后公司按月支付劳动者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违约可以收取离职违约金;第二,培训,实际发生了费用,劳动者违约,需要支付实际发生费用扣除已工作年限占有的部分的剩余部分。
 
这两种情况在我们的劳动纠纷中都不存在,因此,北京市劳动局于09年7月31日做出裁决,要求公司退还错收的违约金3W元,支付拖欠的加班费700余元。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向朝阳法院申请诉讼,要求撤销劳动仲裁结果。
 
刚才我接到朝阳法院的通知,明天去取起诉书。开庭日期待定。 
 
战友们如果有对知名外企压榨志愿者的这起劳动纠纷有兴趣的,到朝阳法院开庭时,欢迎旁听。
 
本来吧,公司如果接受仲裁结果,退还了钱也就算了。
现在既然这么拧,那就得给他曝曝光,让大家了解真相,避免赴我后尘。
另外一层意思,违约金的问题肯定很多朋友都会遇到,在这里让大家了解一下劳动法的规定,避免被欺诈。
 
开庭日期确定:
2009年9月4日,上午8时30分
朝阳法院 5层5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8 9:14:12编辑过]
发表于 2009-8-20 19: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六零!我们支持你!   
发表于 2009-8-20 21: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的棒子,支持60。这官司铁定赢了。
发表于 2009-8-20 21: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em57]加油!!!                      
发表于 2009-8-20 2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与西城社保局负责劳动监察方面的人有认识,如需相关的咨询我全力帮助!!!!
发表于 2009-8-21 14: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抗衡到底!
发表于 2009-8-21 14: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发表于 2009-8-21 15: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辛巴达在2009-8-21 14:47:08的发言:
   我们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即将进行中,不过代价也不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1 15:24:53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9-8-28 09: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庭日期确定:
2009年9月4日,上午8时30分
朝阳法院 5层501
发表于 2009-8-28 09: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周末该多好啊!我们也发个招募贴一起当旁听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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