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5分报道,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昨天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
徐林说:“要进行税制改革,重新设计我们的税种,重新设计我们税收的分享比例,重点是要健全地方税的体系,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要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的税政管理权限。”
徐林表示,我国将实施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推进房产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等一系列的税制改革。其中,“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措施引人关注。
徐林还说,要统筹企业的税费负担,要实施资源税的税费的整体改革:“资源税是完全地方享有的一个税种,这个税种是特别有利于资源富集的一些地区的发展,这是有利于资源输出地的增加收入的。”
徐林表示,与推进税制改革一样,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同样势在必行。他认为,适当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有利于地方政府增强公共服务的能力。(来源:中国广播网)
国家发改委解读税收体制改革要点:
营业税和增值税:改革将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增值税比例的调整。营业税收入是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
资源税: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税种,现在的资源税征收幅度不太高,而且是从量征收的。地方政府得到收入还不够多。实施资源税费改革之后,资源富集的中西部地区在资源税方面得到的收益会进一步增加。
房产税:一直在进行研究,开征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
环境税:如果排污企业,包括排污的个人,不缴纳环境税,对保护环境是不利的。
社会保障税:正在研究要将目前的社会保障费改为社会保障税
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体制有很多缺陷。征收机制是通过工作单位在工资发放单位代缴的,并没有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一部分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偏高。还有些征管的漏洞,可能有一部分人并没有缴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下一步个税改革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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