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效率和效能不应偏废,但这并不意味着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我们当然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我们首先应着眼于效能,然后再设法提高效率。”
“正确地做事”与“做正确的事”有着本质的区别。“正确地做事”是以“做正确的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正确地做事”将变得毫无意义。首先要做正确的事,然后才存在正确地做事。试想,在一个工业企业里,员工在生产线上,按照要求生产产品,其质量、操作行为都达到了标准,他是在正确地做事。但是如果这个产品根本就没有买主,没有用户,这就不是在做正确的事。这时无论他做事的方式方法多么正确,其结果都是徒劳无益的。
这就是麦肯锡的工作原则,正确做事,更要做正确的事。而首先找出“正确的问题”,则是做正确的事的第一步。
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会让我们逐渐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方法,养成一种理性的判断规则和工作习惯。如果我们一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就会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眼界。事实上,这种不是着眼于某一个具体事情上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让我受益匪浅,在麦肯锡后来的工作岁月中,这种工作方法无数次地给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喜悦和收获。
应按事情的“重要程度”编排行事的优先次序。所谓“重要程度”,即指对实现目标的贡献大小。对实现目标越有贡献的事越是重要,它们越应获得优先处理;对实现目标越无意义的事情,愈不重要,它们愈应延后处理。简单地说,就是根据“我现在做的,是否使我更接近目标”这一原则来判断事情的轻重缓急。我们告诉新来的员工的第一个法宝就是: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这也是麦肯锡卓越工作方法的精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