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是我55周岁生日,为避免生日当天属于满了55周岁,造成电脑输入困难,也想避免有心人当天祝贺我生日给带来麻烦,我特意提前2天献的血。
本月9日,儿子放暑假的第二天,我们娘俩说好了一起去单采。早餐、午餐我俩都是泡饭、水果,既符合吃得清淡的要求,又乐得偷懒不用做菜。
出家门前,我对LG说是去修电脑,平时我虽不刻意隐瞒献血,但一般是不主动明说献血的,还是怕LG多多少少有些啰嗦。儿子却明确地告诉他爸:“我们去献血”。对儿子的“明确告知”,他爸还是说了二句的:“这么大热天还去献血?不是刚献过吗?”儿子则简单地回答:“间隔期到了。”
考虑到彩虹献血屋虽然比较近,但只有一台机器,不能和儿子同采,另外还惦记着到献血办去拿那三本成分献血志愿者邮册,就舍近就远到中心去单采了。
去中心前,我们先要去中心附近一个电脑维修点修理本本,遂打了个电话给中心,说一个小时后约下午三点半左右到,中心答复,只要肯定来,等多晚都没关系的。
修完电脑,打的到中心才3点多一点。成分室只有一人在单采,我和儿子体检都合格,但我俩板值都比较低,儿子194,我才164,有点悻悻然,但好歹我俩都及格了。我自知血管条件不好,就按常例,让护士在我前手臂上抽小血,以便二条臂弯都能留给采血护士挑选。
体检完,我才想起,这可是我“超龄”后第一次献血啊,怎么电脑输入没遇到“障碍”呢?负责体检的潘医生拿来半张油印的A4纸,让我看一下。我一看,那纸上写着:
“尊敬的 (先生/女士):
首先感谢您对上海市无偿献血事业的支持,您捐出的血液将可能为病弱者带来新生,您高尚的行为,将唤起更多的人投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
不过鉴于您的年龄已超过55周岁,已不在《献血法》提倡献血的年龄范围(18-55周岁),因此,本中心希望您能结合您的 身体状况,工作情况,在本次献血前再作考虑。
即使您由于年龄原因,不能再身体力行参加无偿献血,但您这种无私奉献精神,仍将推动上海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谢谢!
上海市血液中心”
底下还有一段是:
“本人年龄已过55周岁,已不在《献血法》提倡献血的年龄范围(18-55周岁),但本人身体健康,而且献血不会给今后工作带来影响。因此本人愿意参加本次无偿献血,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
献血者
有效证件号 ”
本来曾想过,我“超龄”献血,如果让我签字的这张纸上出现诸如“本人要求……由本人负责……”之类的词句,我就在边上注上《献血法释义》中的一段:“……法律规定55周岁为无偿献血的终止年龄。但法律规定的终止献血年龄,只是法律的一般规定,并不是超过终止年龄的不允许献血。”
但看看血液中心让我签字的这些句子,读起来还是比较温馨的,可以接受的,我就很爽快地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