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志愿者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志愿者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2782|回复: 4

【公告】致新老会员(已过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6 0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提升之家的志愿者提高服务质量,经例会提议并通过决定:
1)在服务开始之前老会员应该跟新会员就服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交流,以起到带领作用。
2)在服务完成以后跟组织又一个信息反馈,建议新会员在【心情驿站】发服务感想贴。就服务感想以及在服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的服务得到一个质的提升。
3)新会员也可以对老会员的行事方法做出建议和意见,以便做到相互监督、共同成长的目地。
4)老会员在服务中要照看指导新会员,新会员要把握实践机会
发表于 2012-4-26 08: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工作记录日志,做事情产生必要的文档是个好习惯,可以避免后来人重复工作,只要有相关的文档,即使人员变动或者流失,可以保证接手工作的人快速上手。。。

另外建议可以利用一下之前搭建好的之家知识库。。。
发表于 2012-4-26 10: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oungbug在2012-4-26 8:11:34的发言:
支持,支持,工作记录日志,做事情产生必要的文档是个好习惯,可以避免后来人重复工作,只要有相关的文档,即使人员变动或者流失,可以保证接手工作的人快速上手。。。

另外建议可以利用一下之前搭建好的之家知识库。。。
支持,支持,建议如有物品,最后写个交接清单或备忘录
发表于 2012-4-26 19: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信……。。。。。。。
发表于 2012-4-26 22: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51]好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志愿者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北京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协会 ( 京ICP备1405663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086号

GMT+8, 2025-3-15 22:07 , Processed in 1.23702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