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市红十字会召开了推进首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会议由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刘娜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处处长高永辉、副处长何燕梅,市卫生局医政处杨培蔚,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主任刘江及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管理中心主管领导就此次会议前期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精神文明办在文稿的撰写、修改方面提供的帮助表示了感谢。
随后,会议就《首都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第四次讨论稿)进行详细讨论,各参会单位对表彰办法中存在的不足都提出了建议和具体修改方案。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刘江主任结合首都无偿献血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讨论稿中关于表彰名额的相关规定提出了意见。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处高永辉处长表示,除了现有的表彰办法,可以另外起草一个首都无偿献血命名奖励办法,通过两个办法的实施达到对个人无偿献血和单位组织无偿献血进行鼓励的目的。此外,高永辉处长还就讨论稿中主办单位的明确、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置、表彰名额的数目、办法适用范围的确定等问题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最后,卫生局医政处杨培蔚就讨论稿中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讨论结束后,刘娜副会长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作出新的要求:一是继续完善《首都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讨论稿);二是起草《首都无偿献血命名奖励办法》(暂定),从而使推动首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路径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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