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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关服务时长录入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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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17: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关服务时长录入问题的公告


各位会员、准会员
       为规范服务流程,在献血车服务和西单献血小屋服务时长最长只记录招募贴中的时间段:10:00-16:00共6小时,提前到和推迟走不录入会员时长系统.晚到和提前离开按实际情况录入服务时长。请志服部、各位会员准会员严格按此规定记录时长。


                                  北京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协会
                                   2013年6月3日
发表于 2013-6-3 17: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严格遵守。
发表于 2013-6-3 19: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应该明确,每次服务时间应该至少在三个小时以上!
发表于 2013-6-3 23: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时长不是资历,也不能参加换购,只是一种记录罢了。
发表于 2013-6-4 16: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6-4 16: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6-4 18: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天de小志 发表于 2013-6-3 23:11
是的,时长不是资历,也不能参加换购,只是一种记录罢了。

不同意!如果你明明付出了十个小时的努力,而不是不给你记录就是给你少计了几小时,你会怎么讲?会舒服吗?如果你说舒服,我就闭嘴了!
发表于 2013-6-4 19: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猪弟的妈妈 发表于 2013-6-4 18:26
不同意!如果你明明付出了十个小时的努力,而不是不给你记录就是给你少计了几小时,你会怎么讲?会舒服吗 ...

假如4点钟要走的时候,人品爆发,来了N多多人,我们好意思走吗?
发表于 2013-6-6 06:57: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在意,自己知道就好了,哈哈。
发表于 2013-6-6 08: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建议:可以规定为10:00----16:00为“既定”服务时间,若有必要可以继续延长服务时间并录入时长;时长不是物资储备,但是“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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